有关学校管理制度
一、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1.家长学校实行制度化与规范化管理、做到:有牌子、有领导班子、有工作计划和教学计划、有教材。
2.鼓励家长以自愿为原则参加家长学校的学习、参加者必须遵守纪律、积极主动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3.家长学校正常运转所需教育经费、由学校在办学经费中按比例支出。
4.通过学习使家长明确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形成良好的认知结构、提高家长的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家长学校每学期讲座2—3次。
5.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地搞好课内教学。
二、家长学校教学规章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凡参加家长学校学习的家长、应准时到校听课、因事、因病应向班主任请假。
2.面授培训、由班主任负责考勤、认真做好书面记载。
3.班主任及时公布考勤情况、凡学员面授缺勤者、必须参加下期培训。
二、听课制度:
1.听课时应严格遵守纪律、专心听课、做到不讲话。
2.不吸烟、不随便走出课堂。
3.随带手机的应关机。
4.自带笔记本、认真做好记录。
三、考核制度:
1、家长学校授课完毕后、各家长应参加学校组织考核。
2.学校实行考核登记、考试合格者、由学校发给证书。
四、评比表彰制度:
1.每期家长学校、学校将开展评比好家长或优秀家长以及家庭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2.达到好家长或优秀家长评选条件者、学校将给予表彰。
3.好家长或优秀家长表彰名额为参加学习家长总数的10%、家庭教育优秀论文篇数不限。
4.有尽力办好家长学校、带头学习家教知识、提高家长素质和义务。
5.有协助班主任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的义务。
6.有协助学校、班主任调解校、班、家长之间争议的义务。
五、家长委员会委员
在本校各年级学生家长代表中产生、委员产生后、经过学校调查了解、并征得其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后确定、使其既有代表性又有权威性。委员实行“一年一调整“的交替任期制、中途学生毕业离校其家长委员可随之离任、同时补充新人选。
六、家长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家长代表10—15人组成。
根据家长委员会的职能、各委员要有适当分工。
七、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一至二次、以总结检查家教工作
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凡与学校教育有关者、则尽量与学校教育工作有机配合、同步进行。
八、在实践中发现本章程有不妥之处、由校家长委员会修改补充。
有关学校管理制度
(1)学校设专职实物保管员负责管理学校的一切校产校具和其它实物,各组室应配合实物保管员将学校原有的校产校具登记造册。
(2)购置。今后购置一切耐久用品,须由实物保管员验收入库,经保管员签字后,单据方可报销,每学期结束,会计室要与保管室核实物品帐目。
(3)建帐立档,保管员将所有校产校具分门别类建帐立档,建立固定资产、家具、体育器材、生产生活工具、建筑器材及由保管室管理的低值耐久品和部分低值易耗品等各项帐目、健全物资入库、邻取、报损、报废、赔偿登记册,各处组室,各单位教室,各教工单人寝室和学生寝室建立“校产分户登记卡”,卡片一式三份,自存、保管室、总务处各一份。
(4)领取与保管。领取物品须经领导批准或按统一规定定期发放,不得随意发放或随要随领,各处、室、组,各班、各寝室领领物品由各单位负责人负责保管,并与保管室对口。
(5)借出。一切校产校具原则上不得外,教职工已借出的用具,要妥善保管,学校要收回时应及时交还,外单位要借用校产校具须经领导批准。
(6)赔偿。因工作失职,管理不善造成财产损坏、遗失、被盗,应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处分;教职工未经批准擅自拿走、占用校产校具的,应限期交还,否则,按其价值的20%每月在工资内扣取租金,学校或家属子女损坏,破坏校产校具应照价赔偿外还应依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7)维修、报损、报废。经检查放定,属正常磨损或自然老化,经过维修可以继续使用的校产校具,学校保管员应及时组织修理,确实无法修复的器具应经领导批准予以报损或报废注销。
(8)调拔。一切校产校具,由保管员按统一规定或领导意见合理安排调配,各单位要顾全大局,服从安排。
(9)清查,各处、室、组使用的校产校具,每学期末由学校保管员和所在单位负责人清查一次。教室、学生寝室的校产校具,每学期末由教、总两处领导,实物保管员会同班主任、室长进行清查,对损坏的财物作好记载,提出处理意见。
(10)凡调出人员,应归还借用学校一切财产,才能办理调出手续,负有保管责任的教职工在校内工作调动时,也应办理好所管财物的接交手续。
有关学校管理制度
(一)成立处置食物中毒或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二)应急处理程序:
1、在食品供应过程中或学生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第一时间内通知所有学生停止用餐。
2、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班主任发现本班学生就餐后有类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由乡卫生院初步检查确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观察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师生、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校进行紧急排除,通知有疑似中毒现象的学生紧急集中乡卫生院室进行临时处理,如中毒学生较多,情况紧急,可打120进行送院急救,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收集相关病情信息,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3、学校主管领导立即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以下工作:
(1)责令食品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学校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间距离发病时间必须在最短时间内。
(3)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4)班主任负责协助领导小组照顾患病学生,对已确定重病师生负责转送医院治疗。
(5)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向新闻部门解释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学校要深入各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7)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乡卫生院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8)学校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有关学校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实行自主经营、工资自负的原则,食堂工作一切为了教学,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1、食堂必须领取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做到个人卫生良好,注意服务形象。
2、食堂制作要讲究营养卫生,科学烹饪,菜肴加工制做要煮透烧熟,力求色、香、味俱全,及时处理有变质征兆的食品,杜绝食物中毒。
3、食堂职工要按时上下班。必须穿工作服、佩证上岗,上班时间不吸烟,不干私活。
4、食堂采购员按计划采购物资,并确保所购物资符合卫生要求和质优价廉。
5、做好食堂清洁卫生打扫,认真执行卫生“五四”制度:
(1)物品变质霉烂不采购、不验收、不加工、不出售。
(2)食品生与熟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食物与杂物分开,生熟饭菜分开。
(3)餐具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室内卫生无灰尘、无垃圾、无污水、无老鼠。
(5)炊事员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衣服。
6、食品制作用具、容器和机械,做到无锈、无霉、无异味、无污物、专物专用,坚持洗消工序,并有生熟标志。
7、库房、操作间、餐厅达到无鼠、无蝇、无蟑螂,有防措施,库房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和有毒有害物品及杂物。
8、非食堂人员禁止进入食堂操作间和仓库,防止有病人员带入细菌病毒,防火、防窃确保安全,杜绝中毒事件发生。
9、建立师生意见箱,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及时改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务处管理员每周一次深入食堂了解的情况,听取食堂职工意见,帮助解决具体工作事项。
有关学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保安管理,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保安值班人员要讲文明、讲礼貌,树立学校的第一形象,并遵守如下制度:
1、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并填写会客单。来访本校教职员工请与被访者电话联系,确认后方可进校。
2、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保安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介绍信),做好登记,并与相关部门或行政值班人员联系。
3、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校内。
4、外来务工人员不得带外来人员进校,会客一般安排在保安或校门口。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人员不得留宿校内。
6、住宿学生夜间离校须经值班老师批准,保安凭条放行。
7、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自由进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应凭有关证明和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出。中午休息和放学时间,值班人员应加强保安检查。
8、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行政值班人员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9、进校车辆必须登记,按指定位置停放。
10、携带公物出校必须主动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保安做好纪律后,方能离校。
11、保安人员未到岗前,前班人员不得离岗下班。
12、交前,前班人员应做好交准备,后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位,查看值勤记录,清点保安器械和公物,待双方确认安全无误签名后,前班人员方可下班。
13、做好夜间巡查、节假日巡查和日常的`巡查工作,保安人员要勤巡逻、勤检查、勤观察,每班巡逻次数不得少于6次,确保安全。
14、每次巡逻检查后,都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如实记清巡查时间,线路、部位、情况、采取什么措施等,当班人员不得以巡查之便到责任区各部位进行闲聊、休息、睡觉、更不能提前记录或做假记录。
15、保安室的报警设备处于正常状态,规范使用,记好记录。
16、认真履行保安人员职责,不做与保安工作无关的事
有关学校管理制度
总则
(一)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学校网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目标及规则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二)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三)信息中心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工作、提供信息安全的技术支持工作。
(四)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信息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五)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宣传部、信息中心、保卫处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网络安全管理
(一)校园网由信息中心统一规划、建设并负责运行、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进行实名登记入网。
(二)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三)各科室、教研组、各上网用户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并定期升级。
(四)信息中心网络运行科负责全校网络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运行科必须即时备案。
(五)通过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必须由宣传部审核后方可进行发布。
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一)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的信息。
(二)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未经允许的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三)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帐户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个人账号。严禁用各种手段解他人口令、盗用账号。
(四)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五)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宣传部和信息中心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违约责任与处罚办法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信息中心可向违规者提出警告,停止其网络使用。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和国家法律、行规实施;
(2)煽动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
(6)损害学校形象和学校利益的;
(7)其他违反和法律、行规的。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的。
3、盗用他人帐号的。
4、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的。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6、不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的。
7、上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
8、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的。
9、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给学校校园网系统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凡违反本管理规定造成学校一定损失的,由学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进行处理,由此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该使用者负责。情节严重者移交机关处理。
第五条:其他
(一)本管理制度由学校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二)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