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_______
甲方:_______住所地:_______托代理人:_______份证号码: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编码: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 手机:_______ 帐号: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
乙方: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职务: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讯地址: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系人:_______电话:_______电挂:_______真:_______帐号: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
鉴于:甲方有意将其人生经历中的全部或部分事件作为素材创作电视剧文学剧本并根据文学剧本摄制电视剧,乙方是一家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视剧制作资格的电视剧制作单位,其有意以甲方的人生经历为素材创作电视剧本并根据剧本摄制电视剧; 甲方同意乙方以其人生经历作为素材摄制电视剧;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许可内容 甲方同意乙方自行或委托他人将其所发生的全部或部分事件、遭遇、人生变故等人生经历作为素材,进行电视剧本的创作,乙方根据所创作的文学剧本摄制电视剧。
第二条 许可期限 许可的有效期限为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______年,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许可范围 乙方只能在其计划正在拍摄的电视剧以及在相关关联工作中如电视剧的宣传推广发行活动使用甲方的相关人生经历,但不得用于商业目的。否则,乙方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第四条 许可类型 本合同为专有许可,在许可的有效期限内,甲方不得自行或许可除乙方以外的任何
第三方根据其人生经历创作文学剧本并摄制电视剧或电影、话剧、广播剧等作品;甲方如有违反,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 使用费及支付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许可使用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_______元),应当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 乙方按甲方要求将费用划至甲方指定账户:账户名:_______,账户号:_______。 滞纳金:如乙方在协议约定时间内未付清应付款项,则甲方可按日计提应付款项的5‰,向乙方追缴滞纳金。
第六条 著作权归属 对于根据甲方人生经历而创作的电视剧文学剧本的著作权,由创作文学剧本的编剧享有;乙方则享有依据文学剧本所摄制电视剧的著作权。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事先预约的情况下,有权对甲方进行采访或约稿,并在采访过程中对甲方进行录音、录像、拍照,甲方应予以配合。
2、乙方有权使用甲方向其提供的与其人生经历相关的资料以及其对甲方的采访资料,无须另行征得甲方同意,亦无须另行向甲方支付酬金,但仅限于对电视剧进行宣传、推广之目的。
3、在摄制电视剧的过程中,乙方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聘请甲方担任顾问,为乙方的拍摄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甲方的酬金按日结算,标准为每天_______元。甲方担任顾问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所摄制的电视剧中,有权决定是否采用甲方真实姓名。如采用真实姓名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5、乙方在所摄制的电视剧中,乙方不得对甲方的形象进行扭曲、侮辱、诽谤,也不得侵犯甲方的名誉权、荣誉权、著作权等,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应侵权责任。
6、乙方为推广以甲方人生经历为蓝本摄制的电视剧,有权根据电视剧本编写、发表内容提要和海报。
7、乙方必须自觉保护甲方的隐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透露甲方的个人资料。
8、乙方应当于电视剧后期制作完毕之日起____日内,将甲方向其提供的所有资料退还甲方或按照甲方要求予以销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在_______内开始电视剧的拍摄,因故不能按时开始,双方另行商定日期。协商不成,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与其人生经历相关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照片、日记、文学作品、录音录像、报纸及杂志剪辑等)以邮寄、快递、亲自送达等方式交给乙方。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依法享有在根据其人生经历摄制的电视剧及其他衍生产品上署名的权利。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3、若乙方采用的甲方人生经历中涉及其他自然人等,甲方应尽力协助乙方获得其他自然人的书面许可,由此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无偿获得根据其人生经历所拍摄的电视剧的海报。
第九条 保密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采用其人生经历摄制的电视剧首播之前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视剧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甲方不得泄露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 甲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乙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年。 甲方若违反保密义务,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 双方保证 甲方:
1、保证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2、保证其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是其本人的真实经历。
3、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甲方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乙方:
1、保证其为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并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电视剧制作单位,且《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仍处于有效期内。
2、保证将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就计划制作的电视剧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宣告解除:
1、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_______天且甲乙双方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拖欠甲方酬金累计达到甲方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经甲方催告后,仍不履行的;
3、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原因,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仍未开始实施甲方许可;
4、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的保证不真实或未实现;
5、乙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乙方被依法吊销《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或《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
7、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未按本合同
第九条的规定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且在甲方发出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仍未提供的;
8、_______。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甲方许可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许可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
第十三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__、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五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
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罢工,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九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_(中国XX名称、地址)(以下简称为出版者)与_________(外国出版社名称、地址)(以下简称版权所有者)双方签订。版权所有者享有_________(作者姓名)(以下简称作者)所著_________(书名)第_________版的版权(以下简称作品),现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1.根据本协议,版权所有者授予出版者以自己的名义,以图书形式(简精装)翻译、制作、出版该作品中文(简体)版(以下简称翻译本)的专有权,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行,不包括和澳门。未经版权所有者的书面同意,出版者不能复制版权所有者对该作品的封面设计,也不能使用版权所有者的标识、商标或版权页。本协议授予的权利不及于该作品的其他后续版本。
2.出版者要按照本合同第1的规定向版权所有者支付下列款项,即:
(1)合同签订之时支付根据本合同应当支付给版权所有者的预付金_________元。如果在该协议履行期间,出版者有任何过错,这笔预付款不予退还。
(2)出版者根据中国图书定价对所有销售图书支付版税:
①销售_________千册,版税为_________%;
②销售_________千册至_________千册,版税为_________%;
③销售超过_________千册,版税为_________%。
(3)对于出版者以成本价或低于成本价销售的库存翻译本,无需支付版税;但是在该翻译本首次出版后两年内不得廉价销售此类库存书。
3.至版权所有者收到第2条所列款项,本协议生效。
4.出版者将负责安排一位合格的翻译者,保证准确无误翻译该作品,并将译者的名字和资历报告给版权所有者。未得到版权所有者的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对作品进行省略、修改或增加。版权所有者保留要求出版者提交译稿样本的权利,在其同意后,出版者方可印刷。
5.如需要,翻译本出版者应取得原作品中第三方控制的版权资料的使用许可,并应当为这些许可或权利支付费用。直到版权所有者收到出版者书面确认--出版者获得了许可,版权所有者才会向出版者提供生产资料用于复制该作品中包含的插图。
6.出版者应确保翻译本的印刷、纸张和装帧质量,尽可能达到标准。
7.出版者所有翻译本的封面、书脊、护封(如果有的话)和扉页上都必须醒目的印上作者的姓名,并在扉页背面注明下列版权声明:_________(原书版权详细信息)以及下列声明:_________。出版者也将对翻译文本进行版权声明。
8.翻译本出版后,出版者应向版权所有者提供_________本样书,并说明该翻译本的实际出版日期和定价。
9.如果出版者未能在____日前出版该翻译本,该合同中的所有授权将由版权所有者收回,而不影响出版者向版权所有者支付的或应付的任何款项。 当翻译本已绝版或市场上已脱销,出版者在接到版权所有者再印的书面通知后,6个月内仍未再印,版权所有者将有权终止合同,该合同中的所有授权将由版权所有者收回,而不影响出版者向版权所有者支付的或应付的任何款项。
10.未事先征得版权所有者的书面同意,出版者不能处分该翻译本的任何附属权利。
11.每年____日前,出版者对翻译本的销售结算一次两次,并自结算之日3个月内付清按合同应支付的款项。结算报告包括:
(1)在本会计年度初期若有库存,其具体册数;
(2)本会计年度内印刷的册数;
(3)本会计年度内销售的册数;
(4)本会计年度内赠送的样书的册数;
(5)本会计年度末库存册数。 销售结算与版税要按照本合同第1支付。如果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款项逾期3个月未付,本合同许可的所有权利立刻丧失,所有转让的权利自动收归版权所有者,无需另行通知。
12.未事先通知版权所有者并征得其书面同意,出版者不得自行重印该译本。
13.版权所有者应向出版者保证其有权利和能力签订本合同,根据_________国法律该作品决不会侵害任何现存版权,或违背任何现存协议,该作品中不含有任何内容会引起刑事或民事纠纷造成损失,否则因此而给出版者造成的损失、伤害或开支,版权所有者应给予赔偿。
14.未得到版权所有者书面同意之前,出版者不得将所获得的版权许可转让或惠及他人,也不能以出版者以外的任何名义出版该翻译本。15.除本合同中明确授予出版者的权利外,该作品的其他所有权利由版权所有者保留。
16.出版者应将翻译本的详细情况向中国国家版权局登记以得到正式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依相应法规尽一切努力保护翻译本的版权。出版者还同意对侵犯翻译本版权的任何个人或组织提起诉讼,费用自理。
17.如果出版者宣布破产,或不遵守本合同的任何规定,且在接到版权所有者书面通知(用挂号信寄到本合同第一段所写地址)后的一个月内仍不纠正,本合同即自动失效,授予出版者的版权许可将收归版权所有者,而不影响出版者向版权所有者支付的或应付的任何款项。
18.本合同规定的应付给版权所有者的款项都应按付款当天汇率以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不得以兑换或代办费为由扣除。付款可以支票或银行汇票支付,寄至_________(外国出版社银行的名称和地址)。如果出版社依法应扣税,他们应声明并提供相应扣税凭证。
19.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双方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或分歧,将提交中国国际经济与贸易仲裁委员会,该委员会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双方必须遵守。但本合同任何条款不版权所有者采取必要措施,包括提起诉讼,以防止该翻译本在本合同第1条所限定的市场范围外发行。
20.如果版权所有者全部或部分业务被收购,版权所有者可以不经出版者的同意转让本合同。 本合同包含了双方充分而完全的共识和理解,取代了之前就本合同有关事宜达成的所有的口头的、书面的协议与承诺,除双方书面协商,不得改变。 只有出版者在本合同制定之日_________星期之内签字,本合同才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
出版者(盖章):_________ 版权所有者(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日期)由_________(下称版权许可人)与_________(下称出版者)订于_________(地点)
第一条 版权许可人以第三条所述报酬为代价,授予出版者下列专有许可和权利
(选择方案甲)以图书形式复制出版由_________着,名为_________的作品(下称作品),于_________(下称合同地域)发行。
(选择方案乙)对由_________着、名为_________的作品(下称作品)以_________文进行翻译,并以图书形式复制出版该译本(下称译本),于_________(下称合同地域发行)。
第二条 版权许可人向出版者担保其确有全权订立本合同并系作品的惟一作者和所授权利的权利人:担保作品系创作并绝无违反已有版权许可,或侵害他人或他方其他权利,或内容违反法律等情事。版权许可人违反上述担保义务时,出版者因此涉入诉讼及交付诉讼费用(包括一切合理的法律费用支出),均由版权许可人负损害赔偿责任。本条所定担保义务和赔偿责任存至本合同终止。
第三条 出版者于本合同订立时向版权许可人一次总付(或作为版税_________的一部分预付)金额_________(并于作品或译本出版时再向版权许可人预付金额_________)。上述版税依所出版的图书的零售价计算并按已销售的每册图书支付。
第四条 (选择方案甲)出版者复制作品时不得进行任何更改和删节。
(选择方案乙)出版者应自担费用聘人进行准确忠实的翻译。对原作品的任何删节均应事先经版权许可人书面许可。译本的名称应经版权许可人书面许可。经版权许可人要求,译本的定稿也应交付其认可。
第五条 (选择方案甲)出版者应保证于每册复制本上适当显着地标明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出版者允诺于复制本扉页背面印明原出版者名称(_________)和作品(_________)原有版本的出版年份。)出版者还应于复制本扉页印明下列版权标记: 符号(c)(以括号代替表示圆圈)、作品的初版年份、作品的版权人姓名。
(选择方案乙)出版者应保证于每册译本上适当显着地标明原作品名称和原作者姓名,并适当显着地标明译者以示其译者身份。(出版者允诺于译本扉页背面印明原出版者名称(_________)和原作品(_________)原有版本的出版年份。)出版者还应于译本扉页印明下列版权标记:
符号(c)(以括号代替表示圆圈),原作品的初版年份,原作品的版权人姓名;以及 符号(c)(以括号代替表示圆圈),译本的初版年份,译本的版权人姓名。
第六条 出版者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于_________个月以精装(或平装)版本出版该作品(或译本)_________册。 图书售价可由出版者按国内同类图书的售价确定。
作品(或译本)出版后,出版者应即时将出版期日、该版准确印数及图书售价通知版权许可人。
第七条 出版者应自担费用对作品进行有效推销;保证图书持续供应和适时重版,以满足实际需求。
第 除双方约定为销售印刷的该版册数外,出版者可加印标准贸易版本印量的_________%(及以后每版印量的_________%),不计版权报酬。上述加印图书只能作于更换残货和为报刊评论赠送样书。
第九条 出版者应将其初版的_________册赠书及以后依本合同所出版每版的各_________册赠书于出版后寄送版权许可人。除应得赠书外,版权许可人有权另外按零售价通行的最大批发折扣购买图书供本人或其继承人自用。
第十条 作品(或译本)出版后,遇有三年滞销而致年均销售量为_________册以下时,出版者可减价销售余存图书或送纸厂化浆,但应事先通知版权许可人,版权许可人可于30日内按能证实出版者接受过的最低售价购买全部或部分余存图书。
减价销售或化浆的图书按实销额计算版税,但出版者已支付整版版权报酬者除外。
第十一条 版权许可人以下面约定的报酬为对价,于合同有效期间及合同地域内另授予出版者下列附属权:
(一)作品(或译本)的非专有报刊摘录许可权。
版权许可人从净收入中所得份额 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前_________%
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后_________%
(二)作品(或译本)的非专有报刊连载许可权
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前_________% 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后_________%
(三)作品(或译本)的非专有广播电视节目等公开朗读许可权 _________%
(四)作品(或译本)的非专有图书俱乐部版权许可权 与标准贸易版本同期出版_________% 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后_________%
(五)作品(或译本)的袖珍版本许可权 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后_________%
(六)作品(或译本)的非专有机械复制许可权 _________%
(七)作品(或译本)的公共租赁报酬征收权 _________%
(八)_________%
第十二条 出版者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结算销售额及依本合同所获其他收入的帐目,并于_________日内将版权许可人应得款项汇至其帐户_________上。
第十三条 对于依本合同所出版的作品(或译本)的所有版本,出版者应收集剪报、介绍、评论等,并将一份副本寄送版权许可人。
第十四条 凡未于本合同中明确授予出版者的权利,均由版权许可人保留。
第十五条 凡于本合同中授予出版者的权利,仅由出版者本人行使,非经版权许可人事先书面授权,不得转让。
第十六条 遇有出版者停业清算情事,经本合同授予出版者的所有权利归于消灭。 第十七条 如于第六条所定期间,出版者未能出版作品(或译本)(或使作品(或译本)绝版或脱销并未能于6个月内印行新版供应市场),版权许可人应再指定一合理期限使出版者履行其义务。该期限届满后,或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后遇有三年滞销而致年均销售量为_____册以下时,版权许可人可撤销经本合同授予出版者的所有权利,但不影响其依本合同已得或届时应得报酬的请求权和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亦不影响出版者依本合同获权授予第三人许可的效力。经版权许可人要求,出版者未能出示库存图书_________册以上者,推定图书脱销。
第十七条 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由_________(某国)管辖,本合同和履行适用_________(某国)法律。
第十 双方另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版权许可人:_________ 出版者:_________
甲方(著作权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品署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ISBN: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版社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为扩大图书的传播途径,加大图书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共同推进和繁荣我国的数字化网络出版和基础教育事业,甲乙双方就甲方将其指定作品的数字化版权许可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授予乙方对其提供图书的数字化版权的非专有使用权(包括简体和繁体),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可以将甲方授权的图书以电子图书形式在全球范围内制作、传播和销售。
“电子图书形式”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将图书转换为数字代码形式,并利用软件技术设置各项阅读功能,以非纸介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网络传播和制作销售电子出版物等数字化制品的方式使用。
2.甲方保证拥有其所提供的图书的版权所有者授予的对图书数字化版权的独家使用权,并拥有授权乙方以本协议约定方式使用图书的权利;保证其所提供的图书和所授予的数字化版权没有违反国家的有关出版管理的法律和侵犯第三方的权利。
如因授权图书或上述授权与第三人包括有关国家管理部门发生任何争议,争议的解决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和承担,并应补偿乙方由此受到的一切损失,乙方并可以终止协议。
3.本协议签定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授权图书的样书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是指S2、S72、PS2、PS、DOC、PDF等其中一种格式文件)4.甲方向乙方授权后,甲方可以享有以下权利:(1)甲方享有乙方免费为其在_________网站上宣传甲方作品的权利,具体形式双方协商确定;(2)甲方有权索取相关图书销售和浏览信息;(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约定支付其应得收益;5.甲方指定_________作为合同执行人及联络人,随本协议附上甲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享有和承担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的权利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甲方所提供图书数字化版权的非专有使用权,即乙方享有将甲方所提供图书转换为数字代码形式,并利用软件技术设置各项阅读功能,以非纸介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网络传播和制作销售电子出版物等数字化制品的方式使用的非专有使用权。
2.乙方对图书进行数字化使用的具体技术、方法以及乙方推广数字化图书的方式均为乙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权许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对图书数字化的具体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数字化图书的版式设计、技术设计、独特的阅读功能的设置和组合等,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3.乙方有权在甲方授权使用的范围内根据市场形势决定使用授权作品的具体方式及其宣传、包装、价格和销售形式;乙方为实现使用甲方授权作品的目的,有权委托第三方将授权作品按甲乙双方约定的使用方式进行制作、传播和销售。
4.乙方保证甲方所提供图书的完整性,不更改图书的版权信息和内容。
5.享有和承担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的权利义务。
三、价格和结算
1.乙方每年将根据销售收入的____%来支付甲方作品的电子版使用费。
2.电子图书的销售数量以乙方销售软件统计的数量为准。
3.每年____月____日为版权使用费结算截止日,____月____日―____日为版权使用费支付日期。
乙方根据交易过程中发生的交易记录和有关电子凭证按照上述结算约定向甲方支付其应得分成。
四、特别约定
1.对于甲方授予乙方的非专有使用权不具有排他性,乙方不得限定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类似的使用协议;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许可其他任何第三人独家使用本协议涉及图书的数字化版权或将图书的数字化版权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2.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和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知对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包括对方经营信息、销售数据和技术方案等商业秘密,非经对方的书面的、特别的授权以及在法律有强制要求的情况下,获知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或泄露给他人,或有其它不正当使用的行为,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认真地履行本协议的各项规定,如发生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应赔偿对方的损失包括对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引起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及任何可预期的间接损失及额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支出的律师费用、诉讼及仲裁费用、财务费用及差旅费;3.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一款约定,应将乙方所付报酬全部退还乙方。
此外,甲方应向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之作品著作权使用报酬总额____倍之违约金;4.如乙方逾期支付著作权使用酬金,每逾期一日按报酬总额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本合同终止日前必须将所有未付清款项付给甲方。
六、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另行协商签定书面备忘录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2.任何由本协议引起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最终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版权许可合同 作品改编许可合同
甲方(著作权人):_________
乙方(被许可人):_________
作品名称: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授权乙方将上述作品摄制成电影,在_________地区发行(播映)。
第二条 乙方承担摄制上述作品所需要费用,负责安排摄制及电影片的推广、宣传。
第三条 甲方保证拥有上述作品的摄制电影权,保证上述作品中不含有侵犯他人版权和其他权益的内容。
第四条 乙方要求上述作品符合下列摄制的要求:_________。
第五条 为摄制需要对上述作品进行改编,由_________方负责。
第六条 甲方承担改编,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将改编稿交付乙方(乙方承担改编,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作品稿交付乙方)。甲方因故不能按时交付,双方另行商定日期,协商不成,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七条 乙方收到改编稿(作品稿)后,应在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是否采用。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同意采用。
第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均不得擅自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权利授予第三方。如有违反,受害一方有权向对方追索经济赔偿并解除合同。
第九条 乙方可为摄制的需要,在不变动上述作品的主要线索、主要人物、主要情节的情况下,修改上述作品。作者对根据其同意的改编稿摄制的电影片,不得提出保护作品完整性的要求。片名和署名方式的确定,应征得作者的同意。
第十条 乙方有权为推广以上述作品为蓝本摄制的电影片,根据电影剧本编写和发表内容提要、海报。
第十一条 乙方向甲方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方式和标准为:
(一)一次性付酬:_________元;或_________。
(二)版税:每拷贝_________元;或_________。
(三)基本稿酬加拷贝发行版税:_________元/每千字_________千字+版税每拷贝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 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_________天内,向甲方预付上述使用费的_________%,其余部分于电影片摄制完成后_________天内付清。
第十三条 甲方承担改编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改编费_________元。
第十四条 乙方应在_________月内开始上述作品的摄制。因故不能按时开始,双方另行商定日期。协商不成,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五条 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摄制上述作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预付的费用。
第十六条 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摄制上述作品,乙方应给甲方以经济补偿,数额在本合同第十二条所规定费用的_________%。
第十七条 甲方在支付费用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根据上述作品摄制的电影剧照。
第十 在电影片摄制完成后_________月内,乙方应将作品稿交还甲方,若有损坏或遗失,应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九条 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可继续发行根据上述作品摄制的电影。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一方要求延长,应合同期满前_________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商定后续订合同。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为凭,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说明:这个合同适用于直接从外国*版社购买翻译版权,由被许可方负责制作的情形。付款按约定的印数一次性支付。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中国出*社名称、地址)(以下简称为出版者)与(外国*版社名称、地址)(以下简称版权所有者)双方签订。
版权所有者享有(作者姓名))(以下简称作者)所著(书名)第×版的版权(以下简称作品),现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1.根据本协议,版权所有者授予出版者独家许可,准许其以该出版社的名义,以图书形式(简/精装)翻译、制作、出版该作品中文(简体) 版×册(以下简称翻译本),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行,不包括和澳门。未经版权所有者的书面同意,出版者不能复制版权所有者对该作品的封面设计,也 不能使用版权所有者的标识、商标或版权页。本协议授予的权利不及于该作品的其他后续版本。
2.对于出版×册翻译本的权利,出版者应按照第1的规定一次性支付版权所有者费用,版税按翻译本定价的百分之×计算,并以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签订时支付美元;
(2)翻译本出版时或××日期之前支付美元,以时间早者为准;
如果在该协议履行期间,出版者有任何过错,此款项不予退还。
如果出版的翻译本实际价格高于原估价,版权所有者将按一定比例提高收费,相当于翻译本定价增加的部分,该费用于出版时支付。
3.直至版权所有者收到第2条所列款项,本协议生效。
4.出版者将负责安排一位合格的翻译者,保证准确无误翻译该作品,并将译者的名字和资历报告给版权所有者。未得到版权所有者的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对作品进行省略、修改或增加。版权所有者保留要求出版者提交译稿样本的权利,在其同意后,出版者方可印刷。
5.如需要,翻译本出版者应取得原作品中第三方控制的版权资料的使用许可,并应当为这些许可或权利支付费用。直到版权所有者收到出版者书面确认--出版者获得了许可,版权所有者才会向出版者提供生产资料用于复制该作品中包含的插图。
6.出版者就确保翻译本的印刷、纸张和装帧质量,尽可能达到最高标准。
可供选择的表述:
如需要,版权所有者负责取得原作品中第三方控制的版权资料的使用许可。对于获得这些许可而支付的费用,由版权所有者再向出版者收取额外的行政管理费,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直到版权所有者获得许可,他才会向出版者提供生产资料用于复制该作品中包含的插图。
7.出版者所有翻译本的封面、书脊、护封(如果有的话)和扉页上都必须醒目的印上作者的姓名,并在扉页背面注明下列版权声明:“(原书版权 详细信息)”以及下列声明:“此(书名)的翻译版由(外国*版社名称)许可出版”。出版者也将对翻译文本进行版权声明。
8.翻译本出版后,出版者应向版权所有者提供本免费样书,并说明该翻译本的实际出版日期和定价。
9.如果出版者未能在××日期前出版该翻译本,该合同中的所有授权将由版权所有者收回,而出版者向版权所有者支付的或应付的任何款项不受影响。
10.未事先征得版权所有者的书面同意,出版者不能处分该翻译本的任何附属权利。
11.如果本合同中所规定的款项逾期3个月仍未支付,授予予的许可将立刻失效,转让的任何权利将收归版权所有者,而无需进一步通知。
12.版权所有者应向出版者保证其有权利和能力签订本合同,根据英国法律该作品决不会侵害任何现存版权,或违背任何现存协议,该作品中不含有任何内容会引起刑事或民事纠纷造成损失,否则因此而给出版者造成的损失、伤害或开支,版权所有者应给予赔偿。
13.未得到版权所有者书面同意之前,出版者不得将所获得的版权许可转让或惠及他人,也不能以出版者以外的任何名义出版该翻译本。
14.除本合同中明确授予出版者的权利外,该作品的其他所有权利由版权所有者保留。
15.出版者应将翻译本的详细情况向中国国家版权局登记以得到正式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依相应法规尽一切努力保护翻译本的版权。出版者还同意对侵犯该翻译本版权的任何个人或组织提起诉讼,费用自理。
16.当翻译本已绝版或市场上已脱销,出版者应当通知版权所有者,则所有权收归版权所有者,除非双方达成协议,出版者则享有优先权对该翻译本进行重-印;但在得到版权所有者的书面同意或达成协议前,出版者不得自行重-印。
17.如果出版者宣布破产,或不遵守本合同的任何规定,且在接到版权所有者书面通知(用挂号信寄到本合同第一段所写的地址)后的一个月内仍不纠正,本合同即自动失效,授予出版者的版权许可将收归版权所有者,而不影响出版者向版权所有者支付的或应付的任何款项。
18.本合同规定的应付给版权所有者的款项都应按支付当天汇率以英镑/美元支付,不得以兑换或代办费为由扣除。付款可以支票或银行汇票 支付,寄至 (外国*版社财务部门的名称和地址),或直接通过银行转达账,汇至版权所有者的账号(外国*版社银行的名称与地址)。如果出版社依法应扣税,他们应 声明并提供相应代扣税凭证。
19.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双方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或分歧,将提交中国国际经济与贸易仲裁委员会,该委员会的裁决是 最终决定,双方必须遵守。但本合同任何条款不版权所有者采取必要措施,包括提起诉讼,以防止该翻译本在本合同第1条所限定的市场范围外发行。
20.(1)如果版权所有者全部或部分业务被收购,版权所有者可以不经出版者的同意转让本合同。
(2)本合同包含了双方充分而完全的共识和理解,取代了之前就本合同有关事宜达成的所有的口头的、书面的协议与承诺,除经双方书面协商,不得改变。
(3)只有出版者在本合同制定之日×星期之内签字,本合同才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
出版者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版权所有者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注解
序言
这部分给出了合同双方的名称和地址,以及翻译作品的详细资料。对于一部很快会被修订的非小说作品,西*出版社通常会将版权许可仅限于当前版本。
第1条
这一条说明了被授予的专有权在语言、地域和印数等方面的规定;以图书形式出版该作品的权利,从技术上这就排除了外 国出版社单独授予其他出版社中文图书俱乐部版权(参见第5章“附加权利”中对中国图书俱乐部现状的描述)。如果权利限定以精装或平装、二者之一的图书形式 出版,这就使版权所有者可以自由将另一种装帧形式许可另一家出版社,尽管该另一家出版社要面临使用中文译本的问题。如果市场可以保证两种版本的出版,那更 可取的做法是,首要的被许可方获得图书出版权,并通过修改第10条的规定,要求有权将另一种装帧形式的出版权再许可另一家中国出*社。然而,本书写作之 时,中国图书市场的低定价大概不能保证两种不同定价版本的存在。
本条的表述了中国出*社未经许可使用原书的封面设计,这是因为封面图像可能来自外部版权资料。如果不存在这个问题,且被许可方希望使用原书同样的设计,本条表述可以修改。
被许可方是否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出版或与原出版社联合出版,这个问题很重要。实践中有多种情况:一些出版社非常看重自己的名称(如:美*微软对其计算机软 件),可能会明确要求被许可方使用其标识;另一些可能不希望其标识被使用,因为翻译版本可能被认为是某种形式的合资。一些出版社为使用其名称收取一定费用 或额外的版税。因此在签订合同之前澄清这个问题是很重要的,如果许可方明确要求以联合名义出版,则本条的表述将被修正。
第2条
这一条说的是付款;一次性付款是根据约定即数和中文版定价基础上的版税百分比;中国目前有一个固定的图书定价体 制。以本合同为例,付款一般分两次付清,第一次在合同签订时,第二次是在出版之
日或约定的“最后日期”。这个日期一般是翻译本的预计出版日期,这意味着款项应当在该日期支付,即使翻译本还没有出版;这是对快速出版的刺激。
像付款货币种类一样(见第1),付款的时间和比例当然可以协商。如果中国出*社认为所有付款数额以美元表示比较容易支付,而如果美元又不是该国流通货币,就必须与外国*版社协商。
如果中国出*社违约,付款就被没收。还有一条规定,如果图书最终定价高于谈判时的估价,应按比例提高一次性付款,如果价格上涨,这是一个重要因素。
第3条
只有首笔款项被支付,本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
第4条
本条旨在确保翻译应由一名合格的译者准确的翻译。未经许可不得修改,这样使外国*版社能够控制修改情况;为使本书 更符合中国市场,作者对省略或增加资料没有异议。这种修改应当在谈判之初尽早提出,以便许可方与作者就这些修改商议。这条还规定外国出版商可以要求一份译 稿以审查批准。必须提到的是,中国出*社提出的任何政治性的修改都可能危及此次交易--如果作者认为这些审查是无法接受的。
第5条
许多西方图书包含插图或其他外部资料的引文。中国出*社应与国*出版社认真核对,根据本合同整体许可,这些资料是 否可以自动再次使用,或者再次使用必须获得同意并另外付费。在提供复制软片前,“再次清理”外部版权所有者(如商业图片代理商和博物馆等)对这些资料版权 的许可,遵守合同,这是非常重要的。
本条规定“再次清理”版权的责任和付款义务由中国出*社承担,外国*版社则必须清楚地提供外部版权所有 者的名单和地址及其所控制的版权资料;然而他们无法为中国出*社提供“再次清理”版权费用的具体信息,因为这曲单个版权所有者确定。有些外国*版社也许会 代表被许可方进行版权的“再次清理”,但可能会收取许可费及一定手续费。合同样本中提供了另一种规定的表述,以供选择。
第6条
这条要求根据当地条件,翻译本的制作质量要尽可能达到最高标准。
第7条
原作者的姓名必须得到适当的认可;原版图书的版权信息必须印在扉页背面并对原出版社予以承认。这是有必要的,因为 版权行也许是作者的名字。由于目前根据英国法律对作者主张其精神权利的规定,一些英国出*社可能要求被许可方做下列声明:“根据1988年版权、设计和专 利法案,
(作者)在此声明其享有精神权利。”中国出*社还需要注明其对中文文本的版权所有声明。
第
这条规定翻译本出版后应免费送给外国*版社的样书的数量,并
提供出版日期和最终定价等具体信息;万一定价提高而需补付版税,这
是有必要的(见第2条)。
第9条
本条规定了一个现实的出版时间。实践中,如果中国出*社确有原因延误了出版,并适当提前通知,大多数出版社会考虑延长期限;但是,定期更新版本的图书(如教材)出版社很可能会担心中文版的出版是否耽误,原书新版本是否即将出版,所以他们希望协商将许可转到新版本。
第10条
第1条已将授权限定为图书形式;转让中文版的附属权利被自动排除。如果像平装本或俱乐部图书出版权等附加权利被授予,它们必须在谈判最初阶段讨论,任何版权收入以何种比例与外国*版社分配都应达成协议。
第11条
合同可以因为逾期不付款而被取消。一些西*出版社和代理商也许会对逾期未付金额收取利息作为对逾期付款的处罚。
第12条
这一条是对中国出*社的保证和损失补偿条款。这项保证是根据英国法律而作出,因为我们不能指望英国出*社了解中国立法的具体情况。关于立法的表述要根据不同的版权许可国家而调整,如美国、德国等。
第13条
未经国*出版社的事先同意,本许可不得转让。
第14条
许可仅限于第1条中列出的权利。
第15条
中国法规要求被许可方到中国国家版权局登记许可合同,此程序至少需7个工作日向那些不熟悉中国版权许可的外国出 版社解释这一点,是明智的。版权登记使中国被许可方能够对在中国市场同一选题的任何未获授权版本提起诉讼,并得到中国国家版权局的帮助(更多信息见第7章 “版权登记程序”)。
第16条
因为许可仅限定出版一定数量的版本,该条规定了双方可协商续约。如果一本书成功且要重-印,许可方可能希望就下一次印刷商谈新一轮的付款,版税才会比第一次印刷高。
第17条
这条说明了合同取消的几种情况:被许可方破产或违约。很少有西*出版社会自动提供一条相应的适用于他们自己的条款--如果许可方破产或违约,该合同取消;但这可以被要求。
第1
本条规定了汇款的实际操作;付款货币种类应与国*出版社约定。一些出版社可能希望在本条中插入收款部门的准确信 息;大型出版社有专门版税部门,可能位于总公司之外的不同地址。如果是通过文字作品代理商获得版权并付款,那么有必要插入此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等信息,并 说明该代理商的委托费已被扣除。需要提供银行扣税文件,以便外国*版社能在自己国家要求归还已扣除的企业所得税。是否应对版税付款扣税取决于中国与该许可 方国家适用的税收协定,如果有必要的话在本书写作之时,对英国出*社授予中国出*社版权的版税收入,中国先扣除5%的营业税,然后再就此余额扣除10%的 所得税。支付公司税的英国出*社可以通过从他们每年缴纳的公司税中抵扣所扣所得税,但无法重新获得营业税。
第19条
这一条说明本合同在中国法律下执行,适用中国仲裁程序。这种规定是与众不问的,因为在世界版权许可中的惯例是适用版权输出方国家法律,也可能遭到不熟悉中国市场的西*出版社的反对。尤其是美国出版社经常要求合同应当受他们公司所在国家的法律约束。
第20条
当许可方的全部或部分业务被收购时,本条允许许可方转让许可合同,这在西方是经常发生的。本条还规定该合同必须在指定期限内签订--西*出版社之间一般为6个星期,但对中国的许可也许12个星期更合适,因为中国被许可方要办理许多登记手续。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