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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活动精选心得体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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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活动精选心得体会

  全市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以来,本人认真参加市科知局党组组织的各项活动。近日,通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一个州长的疯狂》,我深受教育,感受颇深。

  一、进一步强化学习,坚定信念

  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我心灵上受到极大震动,思想上受到深刻洗涤,从中得到一些深层次启示和警醒。今后在思想上要进一步高度重视,积极参加集中学习、集体讨论,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必须抽出一定时间自学。始终坚持树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将其作为自己的立身之本。党员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自觉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

  二、进一步廉洁自律,拒腐防变

  廉洁自律是反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党员干部能否以身作则,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斗争的深入发展至关重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是每一名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品格。今后要如履薄冰,严于自律,自觉接受党和组织的监督,勇于接受群众的监督。把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当成一种警戒、一面镜子,经常想一想,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有什么不足和缺点,及时加以改进和纠正,增强自己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进一步以案为鉴,自警自醒

  杨红卫等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金钱、官位、名利的诱惑下,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如果不注重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私欲膨胀,背弃理想和党的宗旨,人生观、价值观就会偏离正确方向,道德观念就会失衡,就会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谋取不义之财、谋取私利的工具,就会在政治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通过学习对照,既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水平,又从反面教材中汲取了教训,要从每一个细节处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决不能有任何偏离。自觉地做到一切以人民利益为重,面对物质利益的强烈诱惑,不沾不染,自觉抵制。不断改正工作作风,不断遵守廉洁自律的各种规章制度,杜绝现象的滋生。

  我将从杨红卫的案件中吸取教训,以此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牢记宗旨,做好本职,恪尽职守,牢牢树立执政为民、廉政为民的思想观念,做到“贪欲之祸常思、非分之想常除、为政之德常修”,为巴中科技和知识产权工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警示教育活动精选心得体会

  按照我局预防不正之风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这次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尤为及时与重要,对于广大党员干部同志廉洁从政,严守党纪国法,推动我党风廉政的建设和反不正之风的斗争,都具有非常重要之意义。我对此感受挺深,启发也很大。

  一、加强学习,以案为鉴,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一是加强学习。我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积极参加集中学习、集体讨论,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又抽出一定的时间自学。他们的不义之财来自权力的“魔棒”,用他们的权力演绎了一场场淋漓尽致的权钱交易之戏。他们无视党纪国法,目无组织纪律,不顾群众利益,弄虚作假,吹牛浮夸,欺上瞒下,独断专行,横行霸道,腐化堕落,不仅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而且使人民群众利益遭受了严重损失,把人心搞乱了,把风气搞坏了,把经济搞垮了。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使我心灵受到极大震动,思想受到深刻洗涤,更是从中得到一些深层次启示和警醒。

  二是坚定信念。始终坚持树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每一位党员的立身之本。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段义和等不正之风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少数领导干部在金钱、官位、名利的引诱下,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等现象。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引诱,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引诱,立于不败之地。

  三是以案为鉴。在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自己思想深处受到极大触动。对他们犯罪道路的过程、原因及教训作了反思:一些领导干部不注重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私欲膨胀,背弃理想和党的宗旨,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正确方向,道德观念失衡,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谋取不义之财,谋取私利的工具,政治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通过学习对照,既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水平,又从反面教材中汲取了教训,从点点滴滴处严格要求自己。

  二、以身作则,作好表率,永葆公仆本色

  一是带头廉洁自律。廉洁自律是反对不正之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领导干部能否以身作则,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不正之风斗争的深入发展至关重要。以身作则,要做到廉洁自律,这是每一名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品格。。二是带头接受监督。要如履薄冰,严于自律,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勇于接受群众的监督。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种警戒,是一面镜子,经常想一想,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有什么不足和缺点,及时加以改进和纠正,对自己的成长有好处。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越是职位高权力大的干部,越要自觉监督,任何人都没有不受监督的。

  三是带头警示行为。通过学习思想觉悟有了进一步提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决不能有任何偏离。自觉地做到一切以人民利益为重,面对物质利益的强烈引诱,不沾不染,自觉抵制。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正工作作风,不断遵守廉洁自律的各种规章制度,杜绝不正之风现象的滋生。坚持实践“三个代表”要求,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为宗旨,站稳党和人民的立场,出以公心,正确看待权力,做到眼光远大,心胸开阔,自觉奉献,永葆人民公仆的本色。

  三、几点体会

  通过警示教育,深刻反思自己,认识到自身在理想信念方面、在政治生活学习方面、在改造自己主观世界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决心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尽快克服和纠正,做到“三个始终坚持”。一是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二是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三是始终坚持执行党的各项廉政建设规章制。

  党的光辉形象靠党员的共同努力来增彩,党的利益需要我们大家来共同维护。我将以此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牢牢树立执政为民、廉政为民的思想观念,真正做到上不负党,下不负民,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警示教育活动精选心得体会

  20xx年8月22日上午,我参加了由县委组织的在肇庆市四会监狱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进行的警示教育活动。在警示教育活动中,我参观了服刑人员的生活劳动场景,听取了职务犯罪人员的现身说法和观看了职务犯罪领域的警示图片。半天时间,感触很深,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一、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时刻自警,构筑思想防线

  加强思相政治素质学习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活生生的事实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心就静不下来,心不静就容易膨胀,就无法拒绝引诱,一遇到引诱就容易乱方寸,就容易被引诱的绳索绊倒。

  因此,我们必须坚持经常性的学习,重点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章、廉政准则和党风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等,时刻接受党的教育,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注重学习效果,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同时,坚持对人对事时刻自省,加强思想改造、加强党性修养和自身修养,要按照党章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确保不发生任何违法违纪的行为,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坚定理想信念,抵制引诱,保持廉洁奉公意识

  始终坚定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党员的立身之本。党员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纵观贪官犯罪事实,无一不是在金钱、地位和名利的引诱下,放松了对自身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从而走向犯罪的深渊,以致身陷囹圄。在现行的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党员干部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引诱,过好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等,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引诱。做到自尊、自爱、自重、自警、自省、自控。

  三、保持廉洁自律,以身作则,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廉洁自律是反对不正之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党员干部能否以身作则,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不正之风斗争的深入发展至关重要。只有以身作则,党员领导干部才有示范作用,才有教育和管好身边的人,党一直教育我们要廉洁奉公、严格自律,才能体现党员的先进性。党员干部不廉洁,不仅会使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受到扭曲和破坏,而且会使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有些党员干部并非学识不高,能力不强,就是因为未能廉洁自律,最后走向犯罪。

  因此,我们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重、自律、自醒,排除非份之想,始终保持党人的高尚品质。要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用在干事业上,用在为群众谋利益上。特别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耐得住清贫,耐得寂寞,管得住小节,挡得住引诱,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

  四、时刻以案为鉴,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以案为鉴,防微杜渐,才能警钟长鸣,党员应该清醒地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通过反面案例,在自己思想深处受到极大触动。对他们所犯的错误的过程、原因及教训作了反思:这些干部不注重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私欲膨胀,背弃主义理想和党的宗旨,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正确方向,道德观念失衡,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谋取不义之财,谋取私利的工具。从中也使自己清醒地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应该时刻提醒自己,时刻牢记一个党员的标准,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勤政意识,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是讲为政者必须身正行直,办事公道。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本职工作岗位上,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用在为国家和人民谋利益上,严于律己、公道正派、洁身自爱。

  五、坚持艰苦奋斗作风,踏实做事,廉洁做人

  近年来,有少部分党员干部,淡忘了艰苦奋斗作风,贪图享受,热衷于追求个人和小家庭的安逸,抛弃党纪法规,走上犯罪的道路。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恪守党的宗旨,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始终不渝地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时刻将自己的工作跟单位和职工的根本利益联系在一起,做老实事,做本分人,要在错综复杂的社会中找准自己的人生价值航标,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站稳党和人民的立场,自觉奉献,永葆党员本色。

  这次到肇庆四会监狱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时间虽短,但收获颇丰。对于我们每一位参观、学习者来说,今后的路还很长,还有很多的工作等待我们去做,我们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时刻警醒自己算好政治、经济、名誉、家庭、亲情、自由、健康等几本帐,工作中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把领导的关爱、同事的帮助以及家人的支持转化为拼搏事业的动力,珍惜工作、学习的大好时光,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份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宁静致远,洁身自爱。围绕“跨越赶超、绿色崛起,建设幸福郁南”目标而努力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xx大胜利召开。

警示教育活动精选心得体会

  当前,全国系统正在广泛深入地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这是党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着力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结合人民的工作实际,全面理解和把握。

  警示教育活动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严格依法行使审判权,加强人民队伍建设。必须牢固树立警示教育在人民工作中的指导地位,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人民的各项工作中,指导和推动人民各项工作的发展。

  一、认真领会警示教育活动的基本内涵

  我们在行使司法权的过程中,廉政责任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审判权是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每一种审判制度都蕴含着一种法治理念,法治理念通过审判制度得以具体的体现,并在这种制度的实际运作中得到贯彻。其次,每一位审判人员在行使审判权中,都会按自己对法律制度的理解、对审判制度和诉讼制度的理解、对法律的本质、社会的观念甚至对人性善恶的理解,通过行使审判权来表现出他们的法治理念。再次,法治理念在社会上的推行或拥戴的程度可以直接表现为社会大众的法律意识的内涵、大小和强弱,从而关系到全社会守法、、爱法的程度,影响到国家的法治化的进程和审判改革的成败。可以说,有什么样的法治理念,就会产生什么样的审判制度。而有什么样的审判制度,也会引导人们形成什么样的法治理念。

  二、按照开展集中警示教育要求严格依法履行审判职责

  审判方式改革首先是理念的变革,没有形成相对成熟的理念对其进行指导,容易导致改革的盲目性,理念的匮乏会造成思想的混乱、信仰的缺失,仅靠口号和群众运动式的动员不可能真正树立起司法的权威。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也是我们审判工作应当遵循的标准和追求的目标。

  (一)真正做到司法、廉洁、高效

  司法的性是裁判公正的前提,我国明确规定人民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个人和组织的干预。司法审判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必须秉公办案,不屈从权势,不徇私情,严格执法。同时,人民的裁判权事关生杀予夺,更必须置于严密的内外部监督之下,秉公用之,谨慎用之。在当前形势下,人民依法行使审判权,尤其要注意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主动接受的监督,接受政协、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确保裁判结果公正

  裁判公正是指裁判客观真实,合情、合理、合法。也就是说人民对审理的案件,能够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正确地适用法律,依法作出客观公正,不偏不倚的裁决。裁判是终结诉讼程序、启动执行程序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司法活动。因而,裁判是否公正,在整个司法公正中具有决定性作用和深远影响。结果的公正是裁判活动应有的要求,也是诉讼当事人的期望所在。党的xx大提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赋予了司法机关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永恒的工作主题,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只有做到实体裁判公正,办案程序合法,裁判文书规范,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才能维律尊严,树立司法权威。要实现裁判公正必须做到:1、认定事实客观真实。事实客观真实,是裁判公正的基础和前提。如果事实失实,则无公正裁判可言。因而,我们在认定事实时,一定要依据证据判断规则,结合具体案情,力争使裁判事实客观真实,要坚决杜绝主观臆断,虚构甚至歪曲事实的现象发生。2、适用法律正确。法律是裁判的依据,是判断是否公正的基本标准。一般来说,适用法律正确则裁判公正,适用法律错误,则裁判不公。适用法律正确,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都适用正确。3、自由裁量合情合理。在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幅度内,能否做到合情、合理,也是判断裁判是否公正的一个标准。在很多案件中,由于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幅度较大,自由裁判选择不当也往往造成裁判不公。因而,审判人员一定要正确适用自由裁量权,力争使裁判合情合理。要坚决杜绝假借自由裁量权,进行不公正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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