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乙方委托甲方买卖如下商品:
一、合同标的:
买卖品名:
买卖数量:
品质规格:
买卖价格范围:
包装:
二、委托买卖期限:
三、甲方责任:
甲方按照乙方每次最终传真件标明的品种、价格、数量、买卖期限,在甲方所属的《中国钢铁产业网》发布买卖公告。
确定中标人后,乙方按照公告公布的合同与中标人签定购销合同且交易双方分别向我网交纳相当于合同总额______%的履约保证金后即意味着甲方已完成乙方的委托交易。甲方向乙方收取合同总额的___%的委托佣金。甲方佣金的取得从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购销合同的签定,由乙方与中标人自行签定,甲方起中介作用。在乙方与中标人签定的购销合同的执行过程当中,如出现经济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委托甲方买卖前,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对委托买卖的品种、数量、价格、品质要求、招标期限等内容进行确认。乙方的最终传真件标明的价格和数量作为委托甲方买卖的依据。
经过甲、乙双方确认的关于每次买卖价格、买卖品种和数量等内容的传真件,将作为本合同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甲方公告后,乙方不得对委托甲方的买卖价格和数量进行任何变动。
乙方自行与中标人签定购销合同,并向我网交纳相当于合同总额___%的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总额的___%的委托买卖佣金,并允许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对于乙方与中标人出现的贸易纠纷,乙方可委托甲方进行调解。
五、声明及保证
乙方在此确认,甲方所属的《中国钢铁产业网》是乙方在合同委托期限内的合法委托买卖代理单位,并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交纳保证金及佣金。
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双方可就延期问题重新协商。
七、协议的终止
本协议因以下任何原因而终止:本协议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
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合同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八、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如合同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九、其他:
甲、乙双方的委托交易合同一经签定,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合同条款的修改,都必须经过甲、乙双方的同意,并以文字的形式加以确认。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法定地址:法定地址: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签署日期:
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学校服装一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类别、种类、每人配备数量、单价、人数、金额等:
类别__________
种类__________
面料说明_____________
挂牌价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元)
人数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元)
合计金额(大写):___________
(小写)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服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量体方法、号型规格、款式等,甲方进行确认,乙方按以上所确认的内容进行加工制作;
三、乙方提供专业的服装量体规格表、量体注意事项、各类服装标准规格尺寸,由甲方填报乙方负责制作,对于甲方量体报号的服装,乙方不承担合体率责任;
四、加工材料:加工服装所需款式、面料、辅料(实样)全部由乙方提供:以符合甲方要求的服装成品的质量标准,所提供材料和成品必须和封存的样品一致。
五、产品包装采用:____________:费用由:__________方负责: 交货方式:乙方送至甲方学校;交货时间为:___________双方确认尺码__________天内,运输方式:见《运输确认函》。
六、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应按服装标准工艺要求进行加工生产,甲方可按此标准验收(补充具体标准)。
2、产品规格若是量体裁衣,以乙方制衣单为准。误差为衣长2厘米,袖长1厘米。如出现质量问题时,乙方负责修改或退换。甲方被量体人员对规格如有特殊要求,应在制衣单上标明签字,否则由此产生的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解决。(成品服装修改率超过两次,仍不合格,在无法修改的情况下,乙方无条件重新制作),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产品规格若是按乙方提供的版号样衣,由甲方按乙方规格表报号,以甲方确定后的规格数据为准。如成衣规格不符,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否则出现的规格问题,乙方不予以承担解决。
4、成品服装出现严重退色、起球、缩水等现象,乙方负责退换。
七、支付货款方式
甲方应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以支票(电汇)形式支付乙方全部货款的60%,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的预付金;乙方将服装送至甲方学校,验收、派发到位后7天后甲方再支付乙方全部货款的35%,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元;尾款即全部货款的5%,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小 写):__________元作为质量保证金金,在甲方收货之日起三个月后支付,在此期间乙方应按合同提供质量保证服务。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时,应赔偿因此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不可抗力:
因地震、火灾、水灾、战争、、台风、泥石流、塌方等人力不可抗拒、不能避免的事件发生,均构成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并提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提起诉讼解决。
十一、洗涤事项
1、按乙方服装吊牌、内标上的洗涤要求执行:
2、因不正当洗涤造成的褪色、变形、破损不在质保范围。
十二、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可补充,须采用书面形式,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签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签字)法人代表: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 ____月 ___日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承揽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
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
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
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
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
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
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
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
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
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
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
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
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
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____%或酬金总额的_________%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____%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_____%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
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
合同副本一式 _________份,交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承揽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则,共同发展法*思品牌服饰产品的销售,达成以下协议。
合约细则:
一:经营权的授予
1、甲方授予乙方经营区域为______省代理经营法*思品牌女装,时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壹年。
二:利与义务
1、合同签订时,乙方需交纳合同保证金壹万元,乙方如有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视乙方违约程度有权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
2、为更好掌握市场,乙方需在每周一上午10:00前向甲方提供当地市场信息反馈表,一周销售报表。
三:经营运作
1、乙方所销售的货品必须是甲方提供的合法货品,卖场内不得陈列及销售假冒伪劣货品及其它品牌货品。
2、甲方以统一零售价法*思折售予乙方,乙方必须在提货前将货款付清。
3、乙方订购______时装,为保证______时装系列的完整性,甲方规定首次每款时装订货必须齐码齐色。
4、为更好的展示法*思之形象,乙方应提供不低於40平方米的店面供法*思服饰销售。
四:货品调换
1、加盟商自选的款一个月内同款同色未销售的款式可达%调换。
2、发给客户的新款样衣可享受公司统一%的换货率。
3、补订的货品不得调换。
4、乙方所要更换的货品,需在取货后一个月内提出。(只限於换同一季的产品)
5、如有质量问题,乙方须於收到货品后7天内退回,甲方负责更换。(运费由乙方自理)
6、甲方具备随时调换乙方各种货品的权利。
7、乙方退回的货品必须清洁、完好无损及吊牌完整乾净,否则甲方有权予以退回。
五:发货方式及责任
1、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及时将货品发出,发货方式一般采用空运,中铁*运及汽运(运费由乙方自理)。
2、货到乙方,首先应确认重量件数是否与发货单完全相符,如有问题当场应开箱及时解决,并出示相关证明,以便甲方及时协调处理。三天内无反映,甲方视产品无误到达。
3、原则上根据运输要求,所有货品要求保价,如不参加保险,可向甲方承诺所发生一切损失自理。
六:合同终止和违约责任
1、合同期满。
2、如乙方违约,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后,违约方在一个月内未能纠正并未采取补救措施,此协议自动终止。
3、乙方由於自身原因连续一个月以上中断进货和未销售甲方产品。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跨区域销售法*思品牌服饰。
5、抄袭法*思服饰款式或自行设计生产进行销售者。
七: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签约地点为广州。
甲方:有限公司
地址:
签字代表:
电话:
乙方:
地址:
签字代表:
电话:
现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协议:
一、签定时间:_____ 年__ 月__ 日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
制单 款号 货品 名称 数量 货期 单价 每 件 成本价 备注
二、甲方以下达“生产加工制单”方式委托加工,明确委托加工服装的款式、数量、货期、及提供OK样板、工艺制作要求和质量标准,经双方认可,即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如在生产中途需要改板或在其它特别需求等,必须有书面通知。
三、乙方负责每款生产加工单的双程运输费用。缝纫线由___方提供,其费用由___方承担。线的供应商:______线价: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需对甲方提供的所有工艺技术资料、实样、唛架及样板等检验确认无错,方可投入生产。若有问题,需及时通知甲方。否则,造成质量的问题及经济损失,由加工方承担。
五、乙方需根据合同要求保质保量生产并如期交货。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不能出货,则按此款数量的零售价赔偿,并承担延误客人合同期的违约金。如超期一天按该货品总价的1%扣款,如超期两天按该货品总价的2%扣款,以此类推,如因甲方原因(物料不齐或其它)造成不能按期交货,双方另行定货期,并需签字生效。
六、乙方交货成品数量缺失,以每千件为单位,三件以下按货品的成本价的两倍予以赔偿。三件以上按该货品的成本价加市场零售价的两倍予以赔偿(在加工费中扣除)。
七、大货送甲方做尾部工序的,发现成品油污、跳线、烂孔、抽纱、色差等情况,通知乙方来解决。如乙方不及时来返执或货期紧迫,甲方尾部帮手配片、返执,甲方则扣除乙方返工工时,按每小时3.00元计算,在加工费中扣除。
八、甲方提供每款布料、物料,按制单裁数规定物料损耗计算,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必须在一定时间内清点来料、核对一切来料并签收。布料、物料如有质量问题不能生产,应及时交予甲方处理。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裁床开裁前负责对布料进行检查。如发现布料有质量问题(含布料短码)及实际用量超过制单用量,应立即通知甲方商量解决办法,双方确定无异后,方可开裁。
十、甲方如代乙方做以下工序需计还成本:凤眼0.1元/粒,钮门0.025元/粒,打枣0.018元/粒,剪线0.2元/件。
十一、结算方式:按甲方实际出货数量结算,5‰可接受次品视情况而定(最多按单价半计),超次品按成本价扣回。此月出的货待下月25号至30号结算,如有特殊情况会另行通知。
十二、甲乙双方应本着精诚合作的态度,如因合同或其它产生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这日起生效。
甲方(供应方):_____________ 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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