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分中心、工矿管理部:
申请人:,男(女)xx岁,系六枝职工,月工资(收入)xx元,于xx年参加工作,xx年xx月开始正常激存住房公积金,现公积金余额xx元;其爱人系(单位)职工,月工资(收入)xx元;现居住。
本人为改善住房条件,在六枝特区路号购(建、改善)自用住房一套,xx平方米,购(建、改善)住房总价xx万元,因自筹资金不足,尚欠房(建、改善)款xx万元。
根据《住房公积金自相条例》之规定,本人请求解决住房公积金贷款xx万元,用(姓名)位于六枝特区路号的房屋,建筑面积xx平方米作抵押,并提供本人及住房公积金作质押担保,借款期限xx年,并按规定每月按时履行还款义务,望予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借款人:
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