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阳市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形成“家庭主责、主导、部门联动、群团协同、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离开东阳市域范围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16周岁的.本市农村户籍未成年人。
文件要求,各镇乡(街道)要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作为重要工作内容,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每个村(社区)配备1~2名儿童福利督导员,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实行一人一档和动态管理,并在9月30日前完成排查。
同时,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民政部门要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教育部门和学校加大对入托、就学关爱保护力度,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
机关要及时受理留守儿童的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对于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情节严重的,留守儿童遭受家庭暴力、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