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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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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食堂是关系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是、市落实全国开展完整社区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全市统一部署,为加快推进我市社区食堂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引导市场运作。制定相关建设、运营标准、等级评定办法和奖励扶持。市场主体根据建设和运营标准,自我投资、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接受监督管理,建设运营达到标准后享受补贴或奖励。

  (二)便民利民共建共享。优化选择社区居民相对集中、交通相对便利、远离污染源的位置,合理布局;明确建设标准和服务项目,充分考虑特殊困难群体特别是老年人的身体特点和生活需要,增加适老便民设施设备及服务项目,配置无障碍设施,方便群众;充分整合社区养老力量共建共享,建设完整社区。

  (三)龙头带动持续运营。支持有实力的餐饮企业、连锁经营零售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骨干龙头企业参与社区食堂建设运营;支持全渠道、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运营,积极探索适合社区居民实际需要的社区食堂建设和运营模式,推动社区食堂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规范引领健全实施。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优先、运营规范、服务满意”的宗旨,健全完善食品安全、服务标准,加强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确保社区食堂建管规范、卫生安全、价格实惠。市级主要负责抓好顶层设计,制定实施方案、建设运营标准、奖励,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区级履行属地职责,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匹配资金,抓好本辖区社区食堂建设,并承担食品安全、市场监管等日常监管职责。

  二、工作目标

  20xx年,试点建设社区食堂50个;20xx年,逐步开放加盟、合作、合资建成200个;20xx年,总结经验全面推广建成300个。建立以引导、企业为主体、运营规范、服务优质、方便可及的社区食堂建设、管理、运营模式和体系。

  三、建设运营及退出标准

  (一)运营主体

  1.餐饮企业或社会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2.从事餐饮行业经营不少于3年,在营分店不少于2个。

  3.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无负面舆情、不良社会信用记录。

  4.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纳入食品安全责任险。

  (二)硬件设施

  1.经营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纳入本方案建设的门店距离不低于100米。

  2.统一装修风格、元素设计,充分考虑就餐区域适合老年人群体就餐,地面铺设防滑地砖、具有暖气、空调等设施设备。

  3.社区食堂建设应符合房屋结构安全要求、消防安全标准及环保要求,远离污染源。

  4.经营场所应配置视频监控、燃气报警装置、电器火灾监控等网络安全设备,统一接入本市智慧养老平台。

  (三)服务要求

  1.应提供“一日三餐”服务,特殊区域“一事一议”。

  2.每日推出不少于2款的优惠套餐,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定制化营养菜品,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优惠。

  3.提供线下+线上、堂食+外卖+外送、家庭包餐服务等多种经营服务,在有条件的社区食堂可拓展“店中店”便民服务,集合食品微超市、中医理疗、康复治疗、书法乐器、开辟儿童“课后作业区”等配套服务,丰富社区食堂内涵。

  4.制定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的`食品安全操作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食材进行溯源管理,粮油、调味品等应使用合格产品。餐厨垃圾要按垃圾分类有关规定处理。社区食堂应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员工健康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经营管理规范及各项优惠上墙公开公示。

  (四)取消及退出机制

  社区食堂运营主体出现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运营资格:

  1.被吊销或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被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的;

  3.一年内3次因违法违规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处罚的;

  4.不再具备社区食堂运营条件和能力,或者不能履行保证食品安全责任的;

  5.在年度等级评定中,达不到C级以上且整改达不到的。

  四、纳入流程及要求

  (一)申报。社区食堂经营主体在完成建设运营后,向属地主管部门申请社区食堂验收和认定。

  (二)初审。属地部门牵头组织区民政、市场监管、住建、消防等部门进行实地验收,验收通过后报上级组织复核。

  (三)复核。上级接到初审意见后,牵头组织市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定。

  (四)授牌。对审定通过的,授予本市社区食堂牌匾并给予一次性认定奖励。

  五、支持

  (一)挂牌奖励。凡通过市区两级审核、审定正式挂牌经营的社区食堂,由市级给予10万元/店的一次性挂牌奖励。

  (二)评级奖励。制定社区食堂等级评定标准及考核评价办法,根据其服务人次、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运营效益、群众满意率等指标,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年度等级评定,对年度综合评定C、B、A等次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评级奖励。此奖励资金由市、区财政按1:1比例分摊。

  (三)水电气价格优惠。对正式挂牌认定的社区食堂其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四)供应链赋能。充分发挥本市龙头企业供应链优势,为有需求的社区食堂集中配送价格优惠、质量优良的米面粮油、肉禽蛋奶等生鲜食材及预制菜等加工食品,帮助降低经营成本。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成立社区食堂建设运营、验收认定工作专班,统筹推进社区食堂建设运营管理工作。制定建设实施方案、建设标准、运营规范、管理制度、分等定级办法,组织年度考核评定等日常工作。

  (二)强化需求导向。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的制度,在社区食堂的选址建设、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价格质量等方面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改进和提升服务。

  (三)强化资金保障。进一步完善投入保障机制,负责将项目资金列入预算,优先给予安排保障,支持社区食堂体系建设。

  (四)强化资源整合。充分利用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餐饮龙头企业及连锁零售商业等物业资源,为社区食堂建设提供物业支撑,紧盯国家、省导向,积极争取相关和资金支持。

  (五)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社区食堂提供的商品价格、食品安全、质量监控,制定管理细则,确保规范运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持共建共治共管,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社区食堂的经营状况、服务质量、市民反响等开展评估评价。

  (六)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社区食堂的意义,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创建品牌,培育典型,增强社区食堂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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