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名称:xx科普协会(简称:科普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性质:xxx民族职业技术学院xx科普协会是由一批对科学文化和技术普及工作有一定兴趣及能力的学生自愿组织起来的社团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是以“科技创新、励志图强、全面发展、面向社会”为宗旨,为我院广大科技爱好者提供一个结交好友、交流创意的平台,且能提高其动手能力和参与水平,本协会以科技创新的学术氛围为目的、以推广科技知识为理念,在本学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普及法》,结合社区的实际情况,进行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学生的科学知识和鉴别真假的能力。并大力加强科学知识普及工作,弘扬科学精神,培养创新意识,着力提高本学院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加我院xx大学生的科普意识,提高我院xx大学生的科普文化素质为出发点着重点。
第四条:xxx民族职业技术学院xx科普协会接受院团委的领导和指导。
第五条:活动方针:立足职院、面向社会、服务职院、面向未来。
第二章活动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在学院中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普及法》, 用科学的态度看待分析事物,共建和谐学院。
第七条:本协会以组织学生参加科普活动为中心,并开展相应的讲座、 讨论会、科普竞赛等活动。具体活动如下:
1、在学院以科普展览、出版科普墙报、进行科普知识宣传、科普讲座、 科普常见知识竞赛等活动;
2、邀请有经验的老师和教授开设科普讲座并进行辅导;
3、组织科普实践队外出锻炼。
4、有组织地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技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以增强全学院学生的科技意识、提高全学院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
第:本协会的活动场所在大学生活动中心。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本协会实行会员制,以个体会员为主。
第十条:本协会由xxx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组成。
第九条:会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进行监督;
3、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5、提出困难和问题,请协会给予帮助解决;
6、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7、入会自愿,退会提交退会申请书经会长同意批准后方可生效并由会长颁发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2、参加本协会活动,完成本协会委托的任务。
3、宣传协会的宗旨,维护协会的声誉,以实际行动扩大协会工作在学院的影响。
4、主动向协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5、积极向本协会反映群众对科普教育的意见和要求;
6、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保守本协会的机密文件;
7、推荐新会员,并引导新会员学习本协会的规章制度。
第四章财务制度
第十一条:本协会经费来源:
1、学院资助;
2、接受单位或个人捐赠;
3、会员会费的'缴纳;
4、拉赞助等。
第十二条:本协会的资金按照“取之有道,用之有度”的原则,由财务部进行严格的管理。
第十三条:本协会经费使用主要有以下几项:
1、举办科普讲座及科普图片展览、出墙报、宣传科普知识或比赛所需的经费;
2、本协会购置必需的各种器材所需经费;
3、各种竞赛中获奖人员,优秀会干给于奖励;
4、其他日常开支。
第十四条:各部门有权按照本规定报销有关开支,但报销前必须向会长及财务申请,经会长盖章签字同意后,执购物到财务部予以报销。
第十五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予报销;
1、开支前未事先申请或申请未经会长同意的;
2、无或在上涂改且又无他人在场的。
第十六条:以下开支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
1、外出联系事宜未经会长同意的车费或其他费用;
2、不是专门为协会作的开支。
第十七条:各部门要节约经费的开支,共同抵制,揭发弄虚作假的行为。
第十:财务部要做到总账精细,账单清晰,定期向协会全体成员公布一次,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十九条:经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活动和协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条:本协会在换届前必须向全体成员公布财务或的剩余数。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的资产任何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滥用。
第五章组织机构
第二十二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科普委员会,科普委员会由会长、副会长、组成。科普委员会大会必须在每年换届后15日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延期。其主要职权是:
1、讨论和决定本协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和有关重大问题;
2、审议和批准本协会的工作报告;
3、制定、修改、本协会章程;
4、决定本协会的终止;
5、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力。
第二十三条:本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两名,一名,副两名,统称会干,另有老师担任辅导。
本协会的会干由全体会员推荐、协商产生,负责协调、组织、指导协会活动。会干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会员大会决议,并向其报告工作;
2、根据工作方针和任务,制定本协会活动计划;
3、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正副;
4、组织开展活动;
5、召开会员大会;
6、决定提交会员大会审议的议案;
7、批准吸收或除名会员;
8、会员大会委托的其他事项;
9、章程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四条:会干每届任期一年。如遇特殊情况,经科普委员会决定,可提前终止或延长任期。
第二十五条:本协会会干每月举行一次会议。
第二十六条:科普委员会每周举行一次会议。
第七章章程修改程序
第二十七条:修改本章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1、修改本章程必须经过科普委员会讨论,商议通过后方可递交大学生联合社。
2、经过大学生联合社同意,经院团委审查通过后方可生效。
附则:
第二十:本章程自xxx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xxx民族职业技术学院xx科普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