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于20xx年11月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于20xx年6月初始注册在深圳市中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注册编号:粤2441112325,专业类别:建筑工程),于20xx年2月变更注册在深圳市恒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查,你20xx年至今实际工作单位为深圳市甘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xx年9月21日向你发出《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粤建市告〔20xx〕13号),你于20xx年10月15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和听证。
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办理相关手续,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设计大厦(7楼722室)。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东省或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