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机关立案后是可以撤案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之规定,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案。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那么这个阶段可以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为由给予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