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哪些情况裁定不予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1、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2、人民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3、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起诉。
不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能否提起上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一款、二款,人民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多少日内作出将不予执行的裁定
人民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 人民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作出裁定前可以听取被执行人和行政机关的意见:(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三)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人民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裁定不予执行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在五日内将不予执行的裁定送达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对人民不予执行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
不服裁决书上诉多久受理
上诉状交到,一般7天内会受理。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重新审判的活动。只要上诉条件符合受理条件的就会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超过上诉期会受理吗
如果案件已经超过上诉期限,就不会受理的。已经受理了上诉案件,说明案件并没有超过上诉期,因为上诉期的确定,是按照向每一个当事人送达判决书的时间分别计算的。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人民不予受理。最高人民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