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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的刑事责任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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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是指破坏社会秩序、挑衅骚扰他人、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为年满16周岁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该行为是主观故意行为,存在藐视法纪法规的故意;

3、客体为公共秩序;

4、具体行为为殴打他人、辱骂他人、随意占有破坏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这四种行为之一。

满足以上构成要件的罪犯应被判处犯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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