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婚姻法》和《民政部关于修改姓名的规定》,改名字需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但并没有规定村委会证明的必要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条:夫妻要协议取得同意,选择姓氏。取夫姓或者妻姓,或者夫妻双方姓氏合并。夫妻双方一方姓氏的子女可以随父姓或者随母姓。
《民政部关于修改姓名的规定》第五条:申请人应当提供真实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等有效证明材料。
综上,改名字需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但并没有规定村委会证明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