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农场普法工作调研报告
四中全会强调“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治的音量是否响亮,仰赖于社会中没一个对法治“确信”的回音。这番论述为我们垦区今后的普法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对照全会的要求现将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对今后普法工作如何开展、如何才能抓出成效谈一些浅见,请领导指正:
一、存在的问题
1、责任主体错位
党的明确提出要把中国建设为法治国家。在中国没有全民的法治理念,就没有中国社会的法治化。而全民法治理念形成,最主要是靠全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作为普法工作又是全民学法的重要手段。应是全党各级的重要工作,应列入常规工作来抓。按照的精神及上级文件的要求,普法工作作为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环节。这项工作应是全党和各级的重要工作之一,应列入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常规工作内容,由主抓,部门参与。在我们垦区绝大多数农场对普法工作的责任主体还搞错位。实际上搞成了农场部门主抓,农场主题参与。
2、位置摆不正
不少领导和基层干部其主要精力都放在发展经济等硬件建设上,更由于总局、管理局两级对这些“中心工作”督促紧、考核严,广大干部将主要精力用于这些“中心工作”,普法工作在他们
眼里,是可抓可不抓的事。崇尚“时间就是金钱”之类的实用主义观念,觉得参与普法工作费时、费力而又难见直接的经济效益,所以其主动性不高,根本没有将普法工作摆到应有的高度和位置。
3、农场普法力量薄弱
目前农场的普法工作主要靠农场的司法局和有关部门的配合来做,虽然管理局各农场都设有司法所,但每个司法所最多的二人,绝大多数司法所只有一人,有的还没有司法局,有的人员甚至是兼职干工作。由于司法所承担了普法教育、矛盾纠纷调处、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众多事务,同时还要服从农场经济建设中心工作,所以常常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4、普法的形式比较单一,内容单调
农场普法大多数时候还是采取横幅、标语、宣传橱窗、宣传资料、法律大集等形式进行。有时候通过挂横幅、贴标语进行宣传,往往造成群众只知法律名称而不知其内容。至于分发的宣传资料,虽然内容详细,但很多群众未必能看得懂。根本达不到预期目的。
5、普法考核流于形式
对阶段性普法宣传考核验收,事前已将统一化的验收内容和有关要求印发下去先由各部门自查,然后抽调人员再进行抽查;采取的方式主要是听汇报、查档案、看笔记等,至于普法的实际效果无从考核,这种写在纸上,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式的普法宣传,检查者、被检查者都不当一回事,消极应付,走走过场。
二、试分析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
1、领导认识不到位
部分领导干部对普法的认识严重不到位而且在普法教育中严重缺位,认识不到位是对法制建设在推动中国社会进程,社会经济发展的地位和作用没有正确的认识和估价,没有认识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严重缺位是部分领导干部在法制教育,宣传普及方面没有发挥领导干部引领示范带头作用,从某种角度可以说“重人治,轻法治”这种传统封建意识,影响到普法教育工作的开展。
2、广大干部群众对法律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
由于人治思想的根深蒂固和现实中生活存在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以权压法、以言代法、以罚代法等负面现象,使得不少的干部群众信访不信法,对法律的地位和作用产生了质疑,钝化了法治对于社会敏感问题和不道德现象的敏锐性和针对性。
3、普法工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群众的需求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新型矛盾逐渐产生,群众对学法用法有新需求,对普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群众经济意识的不断增强,垦区多数青壮年外出打工或在企业就业,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妇小”,他们法律知识接受能力差,自我依法保护意识不强,导致普法教育组织难,时间落实难;加上农场辖区流动人口多,组织松散,都增加了普法的难度。
4、普法经费保障不力
尽管管理局每年普法文件中有明确规定,但落实在基层普法人员身上很难,很多单位没有把它列入财政预算,有的虽然列入了财政预算,但也仅仅是一小部分,如打印费,甚至有的是开“空头支票”。还有不少单位的普法经费靠领导临时审批解决一点,甚至有的单位纯粹没有,这就导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由于没有经费保障而难以开展。
三、对策与思考
1、高度重视
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普法宣传工作具有历史性、长期性、艰巨性,更具有现实重要性和紧迫性,非一朝一夕之事,既不能靠运动,搞突击,毕其功于一役,也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领导干部要把普法工作作为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建设的重要保障措施纳于议事日程,进一步确立法治是“基石”,是“必由之路”的观念,把普法工作特别是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当作科学执政“硬件”来抓,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建立完善按照法律六进的要求分级负责长效机制,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营造全民学法、尚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更新普法观念
纠正基层干部群众对普法思想认识的偏差。普法人员要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普法工作,真正把服务职工群众、提高职工群众法律素质、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农场普法工作的出
发点和落脚点;逐步培养广大职工群众对法律价值的尊重和法律知识的追求,引导基层干部依法决策、按章办事;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依和依法参与农场各项建设事业;把普法与依法解决群众的实际法律问题结合起来,针对法治实践中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通过具体的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树立法治的权威,使人民群众养成崇尚法治的行为习惯,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和学法兴趣,将法制的行为红利逐步转化为职工群众的行为动力,将基层普法工作推向更高的层次。
3、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方法
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三贴近原则,努力探索普法工作新途径,丰富新载体,采取各种有效的宣传手段,广泛开展“法律六进”和法制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运用绘制法制宣传画、印发法规小册子、普法故事会、流动法庭、流动调解庭、现身说法、现代传媒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富有趣味性和生动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要善于发挥法制文艺活动的作用,组建基层普法文艺队伍进行巡回演出,使职工群众在欣赏法制文艺作品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受到法制教育。提部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
4、完善普法保障与考核机制
完善机制,用制度推动基层普法工作。建立普法长效工作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推动普法工作,一是要完善保障机制。相关部门要按照垦区“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人
均普法经费标准,把基层普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切实保障经费足额到位,专款专用,确保普法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二是完善监督考核机制。按照既定的制定具体计划、目标、步骤和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同时,建立年度普法考核督查机制,把法制教育列入“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督查、抽查。要按照考核标准,于每年底对普法工作进行考核验收一次,对普法工作不合格单位要坚决进行整改,推动普法工作朝健康、持久的方向向前发展。
随着垦区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农场普法工作也应与时俱进,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广大基层普法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才能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群众学法用法的热情,不断增强普法教育的吸引力,才能使广大职工群众真正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的遵守者”、“坚定的捍卫者”。让法治成为职工群众的一种信仰,一种行为方式。为垦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增添一份动力。
双峰农场办公室
20_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