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建筑单位工伤保险基准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3%。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条 对建筑、服务、矿山等行业中难以直接按照工资总额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按照特殊方式进行缴费的规定。其中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实行以建筑施工项目为单位,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