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单位性质,属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区工作站是社区在职能转变过程中产生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上为分忧,下为居民群众办事服务的新型社会组织,其工作性质是承担下移到社区的有关管理服务职能,面向社区居民提供“一门式”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