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出资证明书的特征有:
1、出资证明是非股权证券;
2、出资证明为要式证券;
3、出资证明是有价证券;
4、出资证明是有限责任公司独有的;
5、出资证明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出具的证明股东权益的证明,公司成立前不能向公司股东签发。
出资证明书是表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地位或股东权益的重要证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