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依据:
《户口条例管理》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派出所的镇,以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设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