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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是否将工伤赔偿款视作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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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获得的工伤赔偿款为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知识产权、住房补贴等。民法典规定夫妻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受损害赔偿、遗赠财产、个人专用生活用品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获得的工伤赔偿款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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