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深圳市的规定,从2009年开始,深圳市的独生子女父母达到退休年龄后,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奖励金的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60元。
法律依据:《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从2009年1月1日起,具有深圳户籍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可享受每人每月由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
已享受退休金加发5%或退休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补助的,不再发给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奖励标准和经费来源。奖励标准为每人每月160元。该奖励金不影响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奖励金由区财政纳入年度预算,由市财政通过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