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中心小学
乙方:_________
为确保2013年暑假期间学校财产安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过校委会讨论通过,与乙方协商达成如下护校协议:
护校日期:_________至_________。
护校范围:学校范围内所有财产。
护校要求:
护校人员每天不定时的在学校园内进行安全巡逻检查。发现可疑人员应多询问,若发现有破坏学校公私财产的行为应及时制止,不能制止的应向学校领导汇报。
护校期间,若因护校人员擅自离岗,或不负责任而发生意外事故,使学校财产遭受损失,属乙方责任的(不停含自然灾害),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所有财产乙方不得私自借给他人。
暑假期间,因用电引发的火灾和财物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秋季开学后,甲乙双方办好交接手续,财产如无任何损坏和丢失,甲方给乙方付护校劳务费600元。如需赔偿,在劳务费中扣除。
乙方应节约用水电资源,不得浪费。
乙方不得在甲方单位内组织、参与、汹酒等违法活动。
其它未尽事宜,按情况开学后在教职工会上讨论研究。
甲方要求教职工将个人财产或贵重物品统一放置指定地点,否则,如遇意外偷盗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阳历2013年7月 1日起——2013年9月1日有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甲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