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动产证办理需要以下材料:
1、登记申请书及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5、与别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