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买卖双方名称
(二)合同货物明细: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数量、单价、总值、装运期限、装运口岸、目的口岸。
(三)付款条件、装运条件、装运口岸
(四)不可抗拒事项的补充
(五)双方盖章签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对外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待遇,或者根据互惠、对等原则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待遇。
第七条 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贸易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该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