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可以申请退税。
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情况包括:1、因工作疏忽导致的技术性差错造成多缴或误缴税款;2、在征收过程中,由于汇算清缴、结算、减免或及税率调整形成的退税;3、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后,税务机关应退还的代扣代收手续费;4、法律或行规规定的其他退税情形。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经审核后,按国库管理规定办理退税。
个人所得税的退税条件:
1、纳税人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有多处工作,各处扣缴义务人未能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导致累计预扣预缴税额超过应纳税额;
2、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后,实际应纳税额低于已预扣预缴税额;
3、纳税人因教育、住房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变化,导致实际应纳税额低于已预扣预缴税额;
4、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有离境情况,已预扣预缴税额超过按照实际居住时间计算的应纳税额;
5、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退税情形。
综上所述,个人所得税可以申请退税,退税情况包括工作疏忽导致的差错、征收过程中的退税、代扣代收手续费以及其他法定情形。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经审核后办理退税。退税条件包括多处工作导致累计预扣预缴税额超过应纳税额、享受税收优惠后实际应纳税额低于预扣预缴税额、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变化导致实际应纳税额低于预扣预缴税额、离境情况下预扣预缴税额超过实际应纳税额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七十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退税利息按照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当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