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2、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
3、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约合同的受约人发出。
4、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5、要约必须送达到受要约人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能力人或依法不能实施某种行为的行为能力人发出欲订立合同的要约,不应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效果。
第一百四十五条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中必须表明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