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按照规定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第四条 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