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是指经县级以上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