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成立金融机构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单位犯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对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一、构成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怎么处罚?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伪造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如何量刑
构成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的量刑,具体如下:
1、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犯罪分子会被人民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情节严重的,犯罪分子会被人民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营业执照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规定处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