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没有杀他的母亲。
二十岁的司马光,参加会试,一举高中进士甲科,自此步入仕途。同年,迎娶张存之女,喜结连理。
二年后,司马光改任苏州判官,仕途步步高升。母亲却在此时病逝,按当时的礼教,亲人去世,要丁忧三年。而此时,西夏立国,进犯大宋。司马光代父草拟《论两浙不宜添置弓手状》。
又两年,父亲司马池病死晋州,司马光同兄长司马旦扶灵回乡夏县。双亲的相继逝世,令司马光悲痛万分。在此期间,司马光阅读大量藏书,更是写出了诸多价值的文章。《十哲论》、《四豪论》、《贾生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