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凯里分行:
根据委托人委托,我们将对抵(质)押物(权)位于土地使用权价值进行评估,并于20xx年12月17日已出具了“黔惠土估(20xx)号《土地估价报告》”。在估价过程中,我们将按照有关土地估价法规规范执业,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们具备从事抵(质)押物(权)价值估价的资格,通过最近年度年检,且无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不良记录;从事抵(质)押物(权)估价业务的注册土地估价师熟悉“担保法”的相关知识和贷款企业的有关情况,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所执行的估价业务。
(二)在估价工作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估价准则规定;做到诚实正直,勤勉尽责;严格恪守谨慎、、客观、公正原则。
(三)抵押目的、抵(质)押物(权)、估价假设、价值类型和估价方法之间存在合理的逻辑关系;支持估价价值的资料和数据真实、完整、合理。
(四)不出具含有虚假、不实、有偏见或具有误导性的分析或结论的估价报告,不出具高估或虚假抵(质)押物(权)价值的估价报告。
(五)通过委托人及时向贵行提供执业报告原件、估价技术分析
报告以及与估价价值有关的数据和资料;支持和配合贵行调查人员到现场勘察、查检;积极答复贵行押品价值估价人员对执业报告的疑问并适当提供技术咨询。
估价机构:(签章)
有关注册土地估价师:(签字)
20xx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