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司法政治体系中的出于14世纪的英国。
当时是作为根据“群众呼声或”提起刑事诉讼的一种方式。1376年,英国的议会树立了第一批公认的案例,其中最重要的是与爱德华三世有密切联系的威廉·拉蒂默男爵第四提起的案。此后,的对象通常为王室大臣之类的政治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