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程序如下: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
一、北京医疗事故鉴定法律规定是什么
北京医疗事故鉴定法律规定是需要按照法定的流程来提出申请,然后作出鉴定。
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
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
3、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
4、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及鉴定所需材料。
5、查看相关专科专家名录并选出需回避的专家。
6、对双方认可的专家随机编号,由医患双方及医学会随机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
7、召开鉴定会,医患双方按先患方后医方的顺序各陈述(答辩)15分钟、专家提问、退庭。
8、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
9、若不服鉴定报告,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二、如何申请职业病鉴定机构才会受理
根据新修订的(令第52号)和规定,申请的工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申请
当事人如果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向北京市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鉴定办)申请鉴定。
申请鉴定需向鉴定办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书;(当事人自行书写)
2、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第二步:受理
当事人向鉴定办提供资料后,鉴定办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资料齐全,当事人填写鉴定申请表,鉴定办发给当事人受理通知书。
第三步:鉴定
鉴定办在受理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形成。
(一)抽取鉴定专家
发给受理通知书的同时,在鉴定办的指导下,采取回避原则,当事人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鉴定专家,组成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设组长1名。
(二)鉴定会议
职业病鉴定会议由专家组组长主持。必要时专家组可以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经认真审阅鉴定资料,依照有关规定和职业病诊断标准,充分合议后,根据专业知识进行鉴定。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作出,应当经专家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
(三)出具职业病鉴定书
鉴定办在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职业病鉴定书送达当事人。鉴定书一式4份,劳动者、用人单位、原诊断机构各1份,存档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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