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期间工资不是只发底薪。职工因工受伤的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时停工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单位按月支付工资;员工所在单位可以向保险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职工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的费用、住院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外出就医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因此,遭受工伤的,可以享受保险基金的补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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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只发底薪没有绩效
在工伤期间是没有绩效工资的。在工伤期间只有基本工资,而绩效工资是以对员工个人绩效和组织绩效组合而成的,工伤期间是不能进行正常上班的,而不上班也就没有个人绩效,没有个人绩效更不会有组织绩效,因此也就没有绩效工资。因此工伤期间的工资只能按照原有的基础工资和补贴来计算,绩效工资并不在此范围内。
满足工伤必须满足的三个条件:
1、劳动者必须存在伤害后果,这是认定工伤的前提条件。
2、工作与伤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劳动者所遭受的伤害是由于其所从事的工作所导致的,两者之间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
3、时间与空间条件。劳动者所遭受的伤害,必须发生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时间和空间内,如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上下班途中,这也是认定工伤必不可少的条件。
工伤的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2、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规定。
3、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规定。
4、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到十级伤残分别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25个月的本人工资;23个月的本人工资;21个月的本人工资;
18个月的本人工资;16个月的本人工资;13个月的本人工资;11个月的本人工资;9个月的本人工资;7个月的本人工资。
6、伤残津贴。一到六级伤残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本人工资的85%,本人工资的80%,本人工资的75%,本人工资的70%,本人工资的60%。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9、辅助器具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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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