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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吓与威胁罪立案标准及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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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没有明文规定威胁恐吓罪,但相关条款与威胁、恐吓有关。若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可判刑。刑法第293条规定了寻衅滋事罪,对威胁、恐吓他人的情节恶劣者,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法律分析

我国刑法中并没有明文直接规定威胁恐吓罪,但是有其他的条款与威胁、恐吓有关,若是达到了情节恶劣的程度,破坏社会秩序的,就可以判处刑事处罚。刑法第293条规定了寻衅滋事罪以应对这种情况的发生,若是威胁、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拓展延伸

恐吓与威胁罪的法律要素及定罪标准

恐吓与威胁罪是指以言语、文字、行为等方式对他人的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进行威胁,使其感到恐惧或担忧的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恐吓与威胁罪的定罪标准主要包括三个要素:威胁行为的客观性、对他人的主观恐惧感以及威胁行为与被威胁人之间的因果关系。其中,威胁行为的客观性要求是指威胁行为必须具备一定的明确性和实质性,不能是一般的无关紧要的言行;对他人的主观恐惧感要求是指被威胁人必须真实地感到恐惧或担忧;而威胁行为与被威胁人之间的因果关系要求是指威胁行为必须是导致被威胁人产生恐惧感的直接原因。只有当这三个要素齐备时,才能构成恐吓与威胁罪并予以定罪。

结语

恐吓与威胁罪在我国刑法中虽没有明文规定,但可根据相关条款予以处理。根据刑法第293条,若威胁、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可判处刑事处罚。恐吓与威胁罪的定罪标准包括威胁行为的客观性、对他人的主观恐惧感及威胁行为与被威胁人之间的因果关系。只有这三个要素齐备,方可构成该罪并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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