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如果实在公示期的话,就撤回公告就可以了,如果公示期已经届满的,不去提交相关注销材料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 第八十五条 营利法人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作出决议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规、法人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法人章程的,营利法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该决议,但是营利法人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