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能够申请保全,取决于是否会发生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情况,需要根据买卖合同的履行情况具体分析。
一、为什么要申请财产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降低判决在得不到执行的风险。财产保全是指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其处分的保护性措施。财产保全分两种,一种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有一种在紧急情况下,利害关系人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会使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在起诉前向申请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这叫做诉前财产保全。
二、离婚保全财产需要什么手续
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三、财产保全的法定条件
我国人民对于财产进行保全所需要的法定条件包括:当事人提出申请;申请人须提供担保;保全财产的范围,仅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等。《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对于可能难以执行判决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禁止作出一定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