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遂的分类标准有两种:
1、实施最终未遂和未实施最终未遂。实施最终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完成了犯罪的实施,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成功。未实施最终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干预,行为人不敢或不能实施行为,导致犯罪失败;
2、能犯未遂,不能犯未遂。能犯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可以成功,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因素的干预,犯罪未能成功。不能犯未遂,是指犯罪不具有客观可能性,因为行为人的主观理解、行为手段或者行为对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