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我们当月发现开具错误,或者因为各种原因需要退回重开,我们可以直接在开票系统里面对进行作废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领购经营地的。
临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内跨市、县从事经营活动领购的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规定。
第十
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领购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的票面限额以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
按期缴销的,解除保证人的担保义务或者退还保证金;未按期缴销的,由保证人或者以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
税务机关收取保证金应当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