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属于行政单位。农业农村部是党政机关改革后,以原农业局为主体,通过整合畜牧兽医局、、财政局等部门有农业领域的组织,重新组建而成的工作部门。
《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行政机构根据职能分为;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组成部门依法分别履行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