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企业属于汇总纳税企业范围,并且办理了审批手续,可以由总公司汇总缴纳,否则只能在各区单独缴纳。
法律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