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逮捕后一般会在3个月内起诉到开庭审理,案情复杂延长的话就有可能延长时间,但最多不应该超过12个月。人民受理刑事案件后,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宣判。【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七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