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离婚主要包括通谋离婚和欺诈离婚两种情形。通谋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为了共同或各自的目的,串通离婚,达到目的后再复婚。欺诈离婚是指一方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离婚后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离婚。在这两种情形中,双方都采取欺骗手段欺骗婚姻登记机关。
法律分析
虚假离婚,或称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受对方欺诈或双方通谋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
虚假离婚的两种情形是什么?
一般而言,虚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一是通谋离婚;二是欺诈离婚。
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基本特征:①双方当事人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不符合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②双方当事人以离婚为手段,以达到共同的或者各自的目的。如为了规避计划生育、多生子女;为了逃避债务;为了两边享受分房或购房的国家优惠;为了给子女办理农转非户口等等。③双方均有恶意串通离婚的故意,共同采取欺骗或者隐匿事实的方法,欺骗婚姻登记机关以获取离婚登记。④通谋离婚一般具有暂时性,待预期目的达到后,双方通常会按约定复婚。但也有一部分人弄假成真,离婚后置原先的约定于不顾,不愿复婚或者与他人再婚,从而引起纠纷。
欺诈离婚,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特征:①这种离婚是欺诈方的真实意思,而受欺诈一方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另一方同意离婚是基于对方采取伪造事实或者隐瞒事实所致。如果知道,不会做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②欺诈方的目的在于骗取对方同意离婚,以达到真正离婚的目的,因而并无复婚的意思,而受欺诈方却期待目的达到后即行复婚。③受欺诈方既是受害人,又与欺诈方共同欺骗婚姻登记机关。
结语
虚假离婚,包括通谋离婚和欺诈离婚两种情形。通谋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为了个人或共同目的而暂时离婚,常伴有欺骗和隐匿的行为。而欺诈离婚则是指一方通过欺诈手段使对方同意离婚,以达到真正离婚的目的。无论哪种情形,都是对婚姻关系的欺骗和伤害。受害方不仅是被欺骗的一方,也与欺诈方共同欺骗了婚姻登记机关。虚假离婚的存在引发了一系列的纠纷和法律问题,需要婚姻法的明确规定和司法的公正裁决来维护婚姻的稳定和公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一般规定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一般规定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