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离婚财产该协商处理。同居双方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判决。人民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同居财产怎么分
同居财产的分割方式:
1、个人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一般不予分割;
2、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按共同共有分割,若构成事实婚姻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财产的分配可由双方进行协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分割的权利;也可按照之前夫妻婚内约定进行财产分割;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离婚,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原则进行判决。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民法典规定离婚财产如何处理
离婚财产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