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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儿子名义买的房,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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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中王-林和妻子离婚后,共同拥有的房产如何分割成了他们的难题。由于担心儿子以后房子过户时会被征税,王-林在购买新房时将10岁儿子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然而,现在儿子已经10来岁,两口子也准备离婚,如何分割房产成了他们的难题。律师认为,该案中购买房产的出资人是父母,在父母购买时没有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因此争议房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要分割,最直接的方式是通过诉讼,把房屋产权重新转移到父母名下。

法律分析

王-林(化名)两口子在购买新房时,为了避免过户麻烦,决定直接将10岁儿子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如今,王-林正和妻子离婚,如何分割房产成了他最烦心的事情,“现在怎么才能改得回来?”

40多岁的王-林是沙区杨公桥一国企退休工人。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他和同厂女工红-梅(化名)结婚。1993年,儿子出生。尽管两口子经常为了琐事吵闹,但看在儿子面上,“火山”始终没有爆发。

王-林两口子省吃俭用,攒下一笔积蓄。两年前,他们倾其所有,在沙区某楼盘购置了一套商品房。

“当初想到儿子已十来岁了,反正房子以后都是他的,所以在购房时直接写了他的名字。”王-林称。据了解,其实两口子最真实的想法是,担心以后房子过户给儿子时会被征税。

去年底,王-林多次提出把在綦江农村的80岁老母接到家中养老,遭到红-梅强烈反对。“这日子没法过了!”接受采访时,王-林语气愤懑,他说自己隐忍了10多年,“这一次非离不可!”

经过一番打打闹闹,红-梅最终同意离婚。问题是,家里值钱的东西只有那套房产,如何分割?应算夫妻共同财产还是该算儿子个人财产?

“如果真离了,我只想得到自己的那一份。”王-林称自己退休工资不高,“没有房子,以后只有流浪街头。”王-林说即使不离婚,他们两口子也希望把房子收回到自己名下,“儿子才10来岁就很自私,从来不知道关心父母,我们老了他翻脸不认人咋办?”王-林说,同事朋友中,他看到了太多的伤感事,“我过世时再给他也不迟。”

据房管部门一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称,近年来,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房的越来越多,“有的以后肯定要扯皮。”据称,房屋产权转让只有买卖、继承、赠与等几种方式,“因为登记的是儿子,不大可能直接改回来。”

法律说法

律师认为,现实生活中,房产登记成子女名字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父母赠与子女的行为,一种是父母考虑到以后过户麻烦,直接写成子女名字的行为。第二种情况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案中,购买房产的出资人是父母,在父母购买时没有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之下,争议房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要分割,最直接的方式是通过诉讼,把房屋产权重新转移到父母名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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