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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能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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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公司搬迁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劳动合同。公司搬迁造成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又不能变更劳动合同的,公司提前通知劳动者本人或支付代通知金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公司搬迁员工不去能不能得到赔偿公司搬迁员工不去的,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能得到赔偿。具体情况如下:1、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公司需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3、不满六个月的,公司需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履行下列程序:1、由解除决定人递交解除申请书;2、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3、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4、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5、职工在结算工资和发放经济补偿的财务手续签字领取;6、给职工办理团、工会组织关系和档案等转移手续;7、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单和公积金转移手续等事项;8、给职工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二、公司搬迁员工怎么解散?公司搬迁,超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三)款“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到新地点去工作的,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到新地点继续履行合同;不愿意去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三)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三、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给哪些赔偿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工厂搬迁,员工不去的,一般不补偿。工厂搬迁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司搬走和劳动合同到期无关。公司搬迁涉及的劳动合同履行地点变化,但不影响合同的履行,如果需要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1种观点: 如果您的公司通知您解除劳动合同,您应该首先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有合法的理由,并且必须提前通知您。公司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行为,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您的损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您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或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职业道德,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您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影响了公司的工作完成,或者违反了竞业的约定;- 您因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经过调岗仍不能从事其他工作;- 您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的约定的工作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如果您认为公司没有合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您,或者没有支付您应得的经济补偿金等,您可以在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您还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同时,您也应该注意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接工作、归还公司财物、保密商业秘密等。这样才能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如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来电咨询13146663812,安启博律师随时为您解答。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司搬迁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赔偿。公司搬迁,因地点原因引起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如果公司和员工进行协商,但没有协商达成一致结果意见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报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司搬迁合同到期的话,双方的劳动合同可以重新签订,需要提前与职工进行协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过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劳动合同。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本意就是想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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