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子女代替父母书写遗嘱,属于代书遗嘱。而在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中,要求至少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且代书遗嘱的人还必须是其中一个见证人。但同时法律中也不允许继承人作遗嘱的见证人,由子女替父母代书遗嘱的话,此时书写出来的遗嘱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书面遗嘱和录音遗嘱哪个具有法律效力书面遗嘱和录音遗嘱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录音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二、代书遗嘱如何写才合法有效代书遗嘱遵循下列内容才有效:1、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见证人一般是遗嘱人指定的,并经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组织的名义为遗嘱见证人。法律上对见证人数量上的要求,主要是为了保障代书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露,也为了防止日后就遗嘱的效力发生纠纷。3、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将书写完毕的遗嘱,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嘱人当场宣读,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在场见证的人为3人或更多的,都在遗嘱上签名更好,少则也得保证两人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4、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遗嘱代书人必须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口头医嘱应遵循下列内容才有效: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6、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7、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三、子女能不能帮父母写遗嘱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不能依法作为遗嘱见证人,不能帮助父母代表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表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字,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字,注明年、月、日。【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子女不能帮父母代写遗嘱,这样的遗嘱即使写了也无效。子女是与继承父母遗产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父母遗嘱的代写人或见证人,这样的遗嘱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关于代书遗嘱的法定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2种观点: 一、遗嘱只留给一个孩子可以吗可以。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二、遗嘱的生效条件是什么由于遗嘱是死者生前所作的处分,在他死后才予执行,故应具备必要的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在国外,遗嘱能力并不等于行为能力,可以是达到一定年龄的未成年人。在中国,一般即指行为能力,即达到成年年龄,精神健全,从而具有行为能力,而无行为能力或者行为能力受的人(见自然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但如在设立遗嘱后,遗嘱人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其已经设立遗嘱的效力。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因受威胁、强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或伪造、篡改的遗嘱无效。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社会道德。在中国,凡违背法律规定剥夺未成年人和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部分,归于无效。遗嘱须具有一定的形式。各国对遗嘱形式都有具体规定,如法系诸国规定了4种形式:自书遗嘱,即由被继承人亲自书写的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必须经过公证机关公证才能生效;密封遗嘱,即遗嘱写好后,由被继承人亲自密封,交律师或其他合法保管人保管;代笔遗嘱,即被继承人授意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并给合法证明属实。在中国,一般有公证、自书、代书三种形式;在生命垂危或者其他紧急情况下,可以口授遗嘱。口授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并由见证人作出书面或口头证明。三、遗嘱无效时该如何处理遗嘱无效,可以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遗嘱全部无效,死者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遗嘱部分无效,无效的部分,并不影响或停止遗嘱其他部分的生效及执行。根据这一无效部分不同的具体内容,对遗产要作出不同的处理。比如,遗嘱中若对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没有留下必要的财产份额,那么在财产分配中,必须先行扣下这部分人必要的份额,剩余的遗产才能按照指定的内容执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父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写遗嘱对自己的权利进行处置的,是自主权,内容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无需任何子女同意,遗嘱合法有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