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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存的公积金可以异地提出来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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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积金封存了,可将已经缴纳过的公积金的钱取出来,假如是因为离职原因封存,也就是说已经不在原来的单位工作了,那么也可以申请将已缴纳的公积金提取出来。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封存后住房公积金的处理: 1、将已经缴纳过的公积金取出来。如果是因为离职原因,也就是说不在原来的单位工作了,可以申请将已经缴纳的公积金取出来。但是要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办理申请手续,还必须特定条件,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1年之内的;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等。2、如不符合规定的允许提取的条件,则不能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储存余额,其账户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专户统一封存管理,待职工符合转移或提取条件时,再向中心提出申请。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外地人可以直接申请提取。根据我国颁布实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破产或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经办人应当携带规定资料前往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封存是指职工种种原因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帐户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时,中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应予封存,封存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为封存户。目前我国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主要情形为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破产或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简单,一般都是单位经办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封存手续即可。但因各地方公积金不同,因此具体办理资料、办理流程按照本地规定执行,具体办理流程请拨打本12329进行详细咨询。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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