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自己被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话是不会通知用人单位的,但是失信被执行人是全国联网的,公司领导上网可以直接查询到,到时候可能会影响到自己的职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能在审核上会遇到困难,被刷下来。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这也就意味着,劳动者符合上述情形,将被贴上一个“失信老赖”的标签。显然,若用人单位在招录用职工时,将诚信条件作为录取条件之一的,那“失信老赖”就明显属于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劳动者。这点对于任何劳动者而言,都是一种约束和警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五条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三)个人所负债务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因此若作为大额失信被执行人的劳动者来说,很有可能不再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从而使得劳动合同的履行不再具备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三)个人所负债务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因此若作为大额失信被执行人的劳动者来说,很有可能不再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从而使得劳动合同的履行不再具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