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种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的规定公民和组织拥有的权利不包括起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是为了维护,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的法律,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个领域的任务进行了明确。公民和组织对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七十七条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的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关于的有关规定;(二)及时报告危害活动的线索;(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活动的证据;(四)为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五)向机关、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的行为,不得向危害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第八十二条 公民和组织对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第八十三条 在工作中,需要采取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特别措施时,应当依法进行,并以维护的实际需要为限度。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民和组织拥有的权利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八十二条 公民和组织对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第八十三条 在工作中,需要采取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特别措施时,应当依法进行,并以维护的实际需要为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