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1、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当事人可以申请复核。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第七十二条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二、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申诉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申诉方式如下:1、向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2、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第3种观点: 根据最高人民、下发的相关文件“当事人仅就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之规定可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具有可诉性。不满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交通事故起诉时应该告谁?1、肇事机动车驾驶员。2、在道路上违法设置障碍物从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有关单位或个人。3、在道路上违章停车从而引发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4、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一般由机动车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以下简称登记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责任承担,按以下具体情况处理。5、挂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包括单位或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机动车是否属于挂靠关系的认定,应根据双方的约定、机动车的投保人、养路费用的支付人、机动车的实际受益人、以被挂靠方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范围等因素综合判断。6、被挂靠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以外的部分,向挂靠人追偿。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的责任,应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各自过错的大小等因素确定。7、借用他人身份证取得车辆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挂靠关系处理。8、登记所有人与他人签订协议转让机动车的所有权,未到机动车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发生交通事故的,登记所有人与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9、汽车销售公司以保留所有权方式,由买方分期付款购买机动车,买受人占有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即使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亦应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10、以融资租赁方式购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11、借用、租用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损害的,车辆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除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情形外,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即为受理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现场勘查完毕,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